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12:27:42 308 人看过

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界定依据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为:

借款合同是的违约金,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第十七条

要约的撤回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劳动合同纠纷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

联运单据的转让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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