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如下三个: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第二、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撤销合同的,对合同中存在可撤销情形的,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仅凭随意性想当然来行使合同撤销权,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第三、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一、民法典当事人几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撤销合同
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合同应当在一年内。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撤销债权人的行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48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如何行使
41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495人看过
-
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需要注意哪些?
473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中需注意的问题
72人看过
-
温州市住房他项权注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28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撤销行政行为应注意哪些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
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
-
行使撤销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只要有交易就存在合同,因此合同在我们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撤销权是合同履行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种行为,行使撤销权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合同具有可撤销性,就是按照民法典规定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条件是一样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是一方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