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7:52:02 245 人看过

行使合同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如下三个: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第二、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撤销合同的,对合同中存在可撤销情形的,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仅凭随意性想当然来行使合同撤销权,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第三、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一、民法典当事人几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撤销合同

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合同应当在一年内。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可撤销期限是多长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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