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自首规定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对从宽是我国刑法对自首所实用的基本原则。
(一)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理所做的原则性规定。究竟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应当根据罪行轻重和悔罪程度确定。
(二)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以后因罪行较重而自首的
“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就是说,犯较重罪行而自首的,一般只能从轻处罚。只有当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时又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鼓励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自首,会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使犯罪嫌疑人归案,消除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的因素,增强社会安定感,还会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减少侦破刑事案件的成本,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
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刑法中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是犯罪中止的特征以及处罚原则。犯罪中止的一个最基本特征就是“自动性”,即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自认为当时本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所在。
犯罪中止有两种形式:
(一)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
(二)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仅仅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地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还不够,还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形式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效)前者即为所谓的消极中止,后者即为积极中止。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预备、中止、未遂与既遂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态,他们之间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关系,而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如一旦达到犯罪既遂形态就不可能再转化为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如盗窃犯把盗得的财物又主动送回原处,由于其犯罪已经完成即达既遂,不存在中止犯罪的时空条件,因而不属于中止)?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也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
刑事诉讼原则与刑事诉讼法原则是什么意思
14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的有哪些原则?
1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要遵循哪些原则
4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对于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70人看过
-
不告不理原则刑事诉讼具体有哪些
341人看过
-
公民起诉民事诉讼有哪些原则
392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刑事诉讼有哪些原则和要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1刑事诉讼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
民事诉状有哪些处分的原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2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按照相关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的有哪些原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4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如下: (一)、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确属商业秘密的案件。 (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选宣布不公开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指的是审理时的年龄。
-
刑事诉讼从哪些原则上进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7刑事诉讼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五、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划分刑事诉讼管辖所依据的主要原则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1、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2、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4、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