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应当通过什么制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54:26 235 人看过

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需要通过我国宪法和民法来规定,我国宪法和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一、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有何区别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主要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

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2、制定的主体不同。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等;

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等;

3、约束力强度不同。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二、学校规定剪头发犯法吗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而头发是人身的一部分,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学校的规定直接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由于学校的规定和我国宪法的第5条相抵触,故此,学校还违反了我国宪法的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村民委员会有权限制村民的人身自由吗

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尽菅村民委员会具有维护治安的职能,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但是,村民委员会只能在法律授权限度内行使维护治安的职能,而不能越权行使,否则,就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要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只能由法律授权的机关依照法律所规定程序来进行。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赋予村民委员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因此,村民委员会擅自限制村民的人身自由,属于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只针对财产权利)
    1.合理使用共同特征与共同条件必须是已发表作品、必须非营利使用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对公民代理诉讼应当放宽限制
    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取消了法院对公民代理的许可权,改为由法律规定哪些公民可以代理,这对禁止法院暗箱操作,打击黑律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也随之出现了一些问题。1.律师助理为什么不可以立案?律师代理诉讼,一般事务性工作多是由律师助理完成的。律师写完诉状一般都是由律师助理递交法院,法院通知律师补交材料或者领取诉讼文书,一般也是有律师助理去领。现在,各法院都不接待律师助理,只接待律师,本来由律师助理做的工作,都要由律师来做了。2.当事人的近亲属怎么证明?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做诉讼代理人,过去也是这样规定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近亲属代理需要亲属证明。法院要求的近亲属证明是户口本或者公安局证明信。民法上的“近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按照这种解释,民事诉讼中的亲属代理范围将会很窄。一女工诉单位拖欠工资,其同居男友代理申请劳动仲裁被准许,到诉讼阶段被法院
    2023-02-09
    274人看过
  • 公诉机关的追诉权应适当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重复追诉原因复杂,但是,国家刑事追诉权近乎恣意化的行使,法院作为司法裁判机构所具有的追诉化倾向,以及嫌疑人、被告人地位的非当事人化,却是形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制度原因。(注1),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限制重复追诉,就有必要对检察机关的追诉权进行适度的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2项规定: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第3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同时,新的刑诉法废除了原刑诉法第108条的公诉机关撤诉制度,六部门亦对撤诉制度亦未涉及。实际上,立法机关明确了:一旦检察机关撤诉后,均不得重新起诉和受理,严格控制公诉权的滥用,程序逆行在法律上遭到否定,不再具有正当性。在我国,由于没有陪审团制度及正当程序规则的支撑,一味地在国外司法理念上缘木求鱼将会使我国司法制度的演进失去自我,但保护人权最低限度的要求使得
    2023-04-25
    303人看过
  • 公司法人财产权有没有限制?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有没有限制?法律规范对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具体限制如下:(1)对外投资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同时,《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担保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者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借款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除
    2023-06-02
    128人看过
  • 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我国民法保障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特点?答:1、人身权的特点。(1)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不可分离,离开权利主体的人身就没这种权利(2)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3)人身权没有财产内容,不能用金钱评价其价值。(4)对人身权的侵犯可以引起财产关系的发生,可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2、财产权的特点。(1)财产权一般可以计算其金钱价值。(2)除个别的权利(如继承权、使用权)确实不能由权利人自行转让外,一般均无人身特性,可以自由转让。(3)对于侵犯财产权的民事制裁的方法,主要是财产制裁。
    2023-06-05
    143人看过
  • 应当如何限制股东的权利
    限制股东的权利需要在法定的情形有,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的,催告后,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者应该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足怎么处理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2023-03-31
    421人看过
  • 限制公民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1、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023-07-16
    252人看过
  • 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有哪些
    (1)对外投资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同时,《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担保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者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借款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
    2023-04-01
    93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权利限制是什么
    代位权诉的当事人权利限制是什么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作为原告代位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基于这一本质特征的要求,债权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不应当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务人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当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但是基于其诉讼地位所决定,以及充分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之需要,其诉讼权利义务又应当与作为狭义当事人的原告、被告有所区别。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作适当限制,以平衡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至于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其诉讼权利原则上不应受到限制。1、债权人之诉讼请求额应受限制。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双重法律关系,因而其诉讼请求额应当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过本人所享债权的数额,亦即不应超过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另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这是代位权诉
    2023-02-22
    337人看过
  • 【专利权人】对专利权人的限制
    对专利权人的限制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然而,各国专利法都从本国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出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我国《专利法》对此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两种:(一)不视为侵权的实施专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有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
    2023-03-03
    344人看过
  • 财产权是公民对其财产拥有的什么权利
    一、财产权是公民对其财产拥有的什么权利1、财产权是民事主体的重要民事权利之一,公民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侵犯财产权如何赔偿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
    2023-06-16
    423人看过
  • 财产权能否用来限制对方的自由?
    没有财产线索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处分等措施,并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共有财产可以先查封后分割吗?在执行程序中,共有人如果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也可以认定有效。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先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然后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后,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视为自行解除。关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进行分割,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中华
    2023-07-16
    211人看过
  • 债务人对其被代位行使的财产权利的处分权应否受到限制
    学界存在两种学说。否定说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非强制执行,而是保存行为,既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归于债务人,则债务人对其财产权利的处分权不因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而受到影响,债务人仍得处分。如果处分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自可再次行使撤销权。[5]肯定说认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后,债务人的处分权如果不受限制,债务人仍可抛弃、让与其权利,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等同虚设。[6]学者对代位权人能否优先受偿问题的态度决定了其对该问题的立场。持遵循“入库规则”说的学者多数认为债务人的处分权不应受到限制,而主张“代位权人优先受偿说”的学者多数主张债务人的处分权应当受到限制。否定说的理由在于:对债的相对性原理的坚持使得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首先应归于债务人,从而使债务人行使处分权具有了可能性;法律对民事主体财产权的尊重,使得债务人行使处分权具备了正当性的依据。然而,持否定说的学者没有意识到:正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2023-05-02
    146人看过
  •  当地派出所加强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为行政拘留。如果存在两种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该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为行政拘留。如果存在两种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该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1. 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规定该标题涉及到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规定,需要进一步了解该规定的内容和合法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具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的权利。而限制人身自由属于治安管理范畴,派出所在此情况下具有相应的执法权。然而,在实施限制人身
    2023-08-19
    386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法人对公司财产权的限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设立企业,必须要有出资者。出资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出资人依法向企业注入资本金,本来属于出资者的这部分财产就以资本的形式注入了企业,就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区分开来了。出资人一旦依法缴纳出资,企业依法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后,出资者就不能再直接支配这部分财产,也不能随意从企业将其抽回。但是,出资人仍然依法对这部分财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以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
    • 国家机关可以规定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可以规定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不能规定犯罪与刑法。犯罪与刑法是由法律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制订与修改。《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单位、地点和期限; 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单位后,立即向行政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3、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 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限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6-26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结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