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在什么样的情形下不属于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32:04 384 人看过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旧伤复发算是工伤吗?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企业职工因私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什么情况?

因私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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