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9:31:58 214 人看过

不合法。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母与子女可以脱离亲属关系,除非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否则,如果仅仅是双方签一份脱离关系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一、监护权要怎么进行变更

监护权的变更应符合的条件: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3、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二、父母的遗产与子女的遗产可以分开吗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本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它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

父母永远是亲生子女的父母,子女也永远是亲生父母的子女。即使“声明”脱离这种关系,也是脱离不了的,法律不予承认。

因此,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三、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否受影响
    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受影响,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规定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2023-03-04
    194人看过
  • 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律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离婚后继父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离婚后继父不一定需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若继父同意继续支付的,可以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协议: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
    2023-03-08
    434人看过
  • 父母关系是否可由子女解除?
    子女互相不可以解除父母关系。具体情况如下: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2、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3、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指在收养关系形成之后的关系。具体而言是指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关系,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继父母是指子女对父母一方再婚的配偶的称谓,继子女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其前婚中所生子女,是相对于现行婚姻中夫妻另一方而言的。因此要形成合法有效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就要求收养的手续和程序都必须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2023-07-06
    477人看过
  •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都认为,父母总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父母所作的一些都是为了孩子好,父母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在我国的情况是,家庭监护还被很多人认为是家庭内部事务,父母以怎样的方式或者内容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只有像媒体报道的一些恶性案件发生以后,社会才给以关注,于是人们愤慨、声讨、严厉处罚、同情。但事件过后还是无法避免类似的恶性案件发生,人们也没有从恶性案件中思考出预防类似问题发生的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完善我们的监护人监督制度,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父母对待子女的行为应该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意识到,父母并不总能为了子女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甚至有时会严重侵害子女的利益,所以,国家在儿童生理和心理幸福方面是有责任的,在保护儿童方面有积极介入的义务,尤其是在儿童的权利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
    2023-03-27
    318人看过
  • 如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自然解除?
    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婚姻关系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但如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子女尚未成年,而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如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
    2023-04-25
    70人看过
  • 关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的问题
    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公民如何证明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公民证明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建立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已经明确的基础上。首先应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确认制度,否则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
    2023-08-04
    368人看过
  • 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与子女是否有关系?
    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与子女没有关系。父母离婚分割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另有约定;对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2
    257人看过
  • 父母子女关系的义务与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如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没有离婚但是一方不抚养子女应当怎样处理没有离婚但是一方不抚养子女的,子女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一方有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二、父母出资子女改姓是否可以拒绝给付抚养费?父母是不可以因子女改姓而拒绝给抚养费的。但可以起诉主张恢复姓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双方共同承担扶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三、未婚生子三年能起诉要抚养费吗
    2023-03-22
    175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区别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1、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2、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3、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一、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1、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养子女
    2023-06-26
    439人看过
  • 子女不孝,能否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可否断绝或解除,要分情况而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如养父母子女关系、关系,因是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而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亲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终止,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断绝。由自然血亲而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不能消灭。法院不会受理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诉讼请求。虽然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所谓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事实情形,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2023-04-22
    183人看过
  • 父母和子女是否能够割舍关系
    父母子女不一定能断绝关系,这取决于父母和孩子的性质。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的死亡而终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当然,脱离自然血亲当然是无效的;拟建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和实际抚养关系的形成,是法律认可的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死亡或者拟制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2023-07-15
    188人看过
  • 子女是否能和继父母解除关系
    子女可以和继父母解除关系,比如在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间解除婚姻关系时。但是当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时,继子女应当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子女是否能和继父母解除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
    2022-07-23
    448人看过
  • 父女关系是否等同于父子关系?
    父女不可以写成父子关系。父亲和女儿是父女关系,不可以叫做父子关系,父亲和儿子是父子关系。由于婚姻或血缘与人类个体结成的社会关系,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等亲属又称亲人或家人,其他则称为亲戚。传统以男系为核心,分亲属为宗亲、外亲和妻亲。亲属间,根据每个人的辈分、宗族、年龄与性别,而有特定的亲属称谓。父子关系断了能继承遗产吗?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断绝血缘父子关系这样的协议,因此断绝父子关系不影响遗产继承。但是如果父子关系不好,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人或者组织。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继承人将失去其继承权,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父子关系断绝后导致的继承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023-07-08
    322人看过
  •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以及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有以下两种: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
    2023-04-23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权
    词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更多>

    #监护权
    相关咨询
    • 子女与父母有赡养关系是否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如果赡养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也是公平的,是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特别是有抚养和关系者)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形式:养父母子女关系登记才成立,后者不是效力:收养关系的成立意味着被收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隔断,被收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中该未成年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存在,在有抚养和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该未成年人成年后,更承担了对两种父母的双重义务。在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该未成年人与继父母之间没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为姻亲
    • 父母欠银行贷款与子女是否有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1、父母欠银行贷款与子女没有关系,父母欠的贷款应当由父母的财产进行清偿,子女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被父母所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7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生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了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如何解除, 成年子女能否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据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