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可以委托律师申诉,具体如下:
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
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逮捕的程序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
审查起诉与批捕是有着一定的关系的,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大的,被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最终会进行批捕。审查起诉以及批捕这两个阶段都是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的,需要在该时间限制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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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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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逮捕异议的补救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1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严厉性体现在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羁押审查。由于逮捕的羁押期限相对较长,可以有效地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真实和惩处犯罪分子提供了时间保障,因而为公安机关所青睐,将不捕率的高低作为考核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而逮捕措施的消极作用也彰显无遗,一旦错捕则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面临国家赔偿压力。审查逮捕成为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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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逮捕需要不批准逮捕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8逮捕的适用情形分为一般逮捕、径行逮捕和转化逮捕。一般逮捕的情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径行逮捕的情形: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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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怎么补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根据刑诉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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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强制逮捕之后还会被批准逮捕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取保候审后,情况发生变化,还会批准逮捕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