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受理流程为:
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
2.填写登记表;
3.提交证据材料;
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
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
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三、劳动监察是什么部门
劳动监察部门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监察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开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规定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规定和规章的情况。依规定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规定、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相关部门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规定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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