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上述情况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的。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一、概念: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指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
二、民法典规定的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不定期租赁,租赁标的物灭失等情形。其中,不定期租赁有约定为不定期、约定不明确而被视为不定期、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以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又默示地继续合同的不定期租赁四种。这四种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随时解除租赁。
(二)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不解除,承租人无权干涉和主张。
(三)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不能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
(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第一,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第二,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租人在此情况下应当就其无过失使用、收益租赁物负举证责任。
(2)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3)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
二、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如何处理
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房屋,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对新财产所有人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该怎样去履行
73人看过
-
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如何处理
8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合同效力及于死者家属吗?
492人看过
-
房屋租赁承租人死亡
428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了怎么办理手续
179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422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死亡承租人应如何承担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在房屋租赁期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住宅用于个人工商店或个人合作方式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其共同经营者或其他合作伙伴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租赁住宅,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该怎样去履行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在房屋租赁期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住宅用于个人工商店或个人合作方式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其共同经营者或其他合作伙伴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租赁住宅,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房屋租赁人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一、如果你以前没有参加过任何“房改房”或“福利分房”且符合C单位的房改房政策的,你有资格作为承租户参加C单位的房改房购房; 二、据你所述,案涉房屋系你单位安排,房屋系你单位与B单位的互换房,且房屋又登记在C单位名下,经你参加C单位房改后,最终由你购得。因此,如你单位起诉,会把你与B、C单位一起列为被告; 三、如果你单位胜诉,可以肯定的是房屋不会再属于你。至于房屋最终会属于谁,则须看你单位与B、C
-
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如何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8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
-
门面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死亡,继承人能否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不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也即只有租赁房屋的,且是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才可以继续租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为合同自然终止。在实践中,承租人的继承人可与出租人协商是否继租,但如果不能达成续租协议的,合同的终止时间仍以承租人死亡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