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向哪个部门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0:50:11 70 人看过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一般规定,即司法机关侵权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一般规定,即司法机关侵权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一、刑事拘留无罪释放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符合无罪释放的条件有哪些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刑拘一个月、无罪释放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犯罪,被判为无罪释放,那么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在被关押期间受到了不公平或者是侮辱的遭
    2023-07-03
    492人看过
  • 工伤事故赔偿疑惑?向哪个部门咨询?
    工伤不赔偿负责的部门有: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如果劳动者已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了仲裁和起诉,拿到最终的生效裁决,老板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如果老板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一、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二、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后果如下:1、被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2、被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赔偿;3、被拉入征信黑名单。工伤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工伤纠纷应该找当地人力资源
    2023-06-30
    439人看过
  • 关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是怎么个赔偿法
    从被羁押(剥夺人身自由)开始,按实际天数计算赔偿数额。国家相应的机关每年都会发布国家赔偿额的日计算标准。都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而无罪释放是很典型的公职工作人员伤害人身权的表现,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财产的,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不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
    2023-02-22
    299人看过
  • “无罪释放”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得到国家赔偿的情况和损害结果多样性,根据情况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如果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则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侵犯市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的每日赔偿标准按国家上年度员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市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错误劳动减少的收入侵犯市民生命健康权造成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康复费等因残疾增加的必要支付和继续治疗所需的费用,如果侵犯残疾赔偿金的市民生命健康权造成的全部丧失劳动力,就不能够支付当前的劳动力,如果没有支付当前的劳动力的劳动力的劳动力,就不能够支付当前的劳动力的劳动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因此,国家赔偿的具体标准应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如果
    2023-08-18
    192人看过
  • 工伤赔偿费数量少了向哪个部门申诉
    工伤赔偿少了,当事人可以向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则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赔偿费(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
    2023-07-27
    169人看过
  • 国家如何赔偿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国家的赔偿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国家赔偿与无罪释放的解释如下:1、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2、而无罪释放是很典型的公职工作人员伤害人身权的表现,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监视居住会无罪释放吗监视居住是否会无罪释放,视情况而定: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期满后是否释放看情况而定,如果能够查清犯罪事实,证据明确的,公安机关会将其移送起诉,法院判决后就证实有罪,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2、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调查后无犯
    2023-08-09
    230人看过
  • 申请工资补偿需要向哪个部门提出?
    工资补偿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补偿标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两倍。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试用期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1、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不及时将可能面临给予职工双倍工资的处罚。一位职工在离职前依据试用期时签订的试用合同,到仲裁提出申请要求双倍工资,但是由于他试用转正后该公司及时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前的试用期限应认为包括在劳动期限内,他的请求没有获得仲裁部门的支持。2、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所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公司正常发展的有力保障劳动者入职后跟用
    2023-07-04
    109人看过
  • 无罪释放赔偿金谁给出
    一、无罪释放赔偿金谁给出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超期羁押后,人民法院判处无罪释放的,可以主张国家赔偿。赔偿责任由作出拘留决定或者逮捕决定的机关承担。2、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时效的规定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司法赔偿,它们的诉讼时效是符合《国家赔偿法》对时效的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时效的具体规定如下: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2、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
    2023-06-14
    170人看过
  • 羁押无罪释放要不要赔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37天后被无罪释放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精神赔偿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一是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二是比照规则。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
    2023-03-07
    188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向哪个部门报案
    妨害作证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即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报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
    2023-06-29
    222人看过
  • 天猫买到三无产品投诉哪个部门要赔偿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一、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赔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缺斤短两处罚标准是什么缺斤短两处罚的标准如下:1、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
    2023-06-25
    445人看过
  • 收养向哪个部门提出
    一、收养向哪个部门提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二、收养登记地点在哪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办理流程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
    2023-05-06
    97人看过
  • 小吃店汤里放罂栗壳向哪个部门投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食品中加入罂栗壳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公民发现后可以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投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壳行为的通知》近年来,各地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陆续查处了一批使用罂*壳作为食品调味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侦破了多起非法种植罂粟和加工、贩卖、使用罂*壳案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食品中非法添加罂*壳的行为在一些地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近期,陕西、江西、江苏、贵州、四川等地陆续曝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销户使用、贩卖罂*壳(粉)调味料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罂*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瘾癖。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壳犯罪行为,坚决切断罂粟非法种植、罂*壳加工、贩卖、使用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
    2023-04-28
    251人看过
  • 关于工资发放问题,可以向哪个部门提出要求?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务报酬。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拖欠工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到劳动仲裁委那里申请仲裁,这些都会给劳动者作出合理的交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警告,责令其改正,支付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无线电需要向哪个部门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0
      无线电应该向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即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实施主体。此外,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明确规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
    • 向哪个部门申请无效婚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1、宣告婚姻无效的部门一般是当事人所辖的当地法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2、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当事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如何维权: 向哪个部门求助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等,应当通过公司向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得到认定之后才能要求进行工伤赔偿。
    • 诈骗罪究竟是向哪个部门追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若合同中有约定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仅该约定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国庆节不放假向哪个部门投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30
      国庆节不放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国庆节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休假。安排工作的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并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既不放假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