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罪在刑法中的定性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9 05:50:08 387 人看过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需要满足一定的立案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以及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会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中国刑法规定商业秘密侵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商 业 秘 密 权 利 人 遭 受 损 失 的 定 罪 标 准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和损失计算方式。对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损失的计算方式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侵权人因侵犯商业秘密而获得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则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营困难、破产倒闭以及其他重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计算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因此,在确定犯罪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立案标准包括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或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对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损失的计算方式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计算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因此,在确定犯罪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第一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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