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工伤职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17:26:23 250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可以。

企业破产工伤保险待遇仍能获得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第4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离职后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工伤待遇是指的在工作期间遇到工伤产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伤害的经过工伤鉴定机构鉴定确实患有工伤的,可以享受的用人单位进行的补偿待遇,一般来说对于离职的人这个待遇会怎么样,也就是说工伤职工离职后待遇还可以享受吗?工伤待遇有什么?一、工伤职工离职后待遇还可以享受吗?伤在辞职前一次性结算,辞职之后,不再享受工伤待遇二、工伤待遇有什么?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4-04-24
    278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刚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待遇有了明确的说法,将与企业职工享受同样的待遇。《通知》规定,今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之前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其中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除此两种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
    2023-06-09
    308人看过
  • 工伤后什么叫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人们经常会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发生意外伤害时我们就没有了劳动力,丧失了经济来源,这时候单位是不是应该负担起责任,帮助工人治疗和后期的补偿等等,如生活不能自理单位应该补贴工人。那么,什么叫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医疗期原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
    2023-05-01
    51人看过
  • 职工受伤未参保也享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
    2023-05-05
    64人看过
  •  自由职业者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自由职业者则不在此列,他们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自由职业者则不在此列,他们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劳 动 法 】 自 由 职 业 者 如 何 申 请 工 伤 保 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自由职业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雇工。因此,自由职业者如果从事
    2023-09-05
    490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工伤待遇保险谁承担责任
    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未支付职工工伤待遇,公司注销后其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请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呢?答:既然是企业的破产清算,就应当按照《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办理:1.《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楼主所说的职工工伤待遇应当属于债务人(即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的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不必作为一般的普通债权进行债权申报。而应由管理人(可以是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整理出清单并予以
    2023-06-07
    116人看过
  •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吗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情形。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工伤能管一辈子吗工伤保险不可以享受到终生。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就不能享受了。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
    2023-06-28
    324人看过
  • 职工工伤保险是否可享受
    就工伤保险可享受待遇这一问题,(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
    2023-02-18
    128人看过
  • 村干部因公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村委会不是企业、事业单位,村干部也不是政府雇员,也不从村集体领取工资或者报酬,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也无法提供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总之,现阶段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来维权。给他人帮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法律上所称的帮工,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但是可以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去请求被帮工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帮工人拒绝赔偿的,可以先积极做伤残鉴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1、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即先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接着提交鉴定委托书。2、应委托审核后即受理。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将认受理。3、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将会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做鉴定。4、进行补充鉴定。一般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可以做补充鉴定:(1)有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所遗漏。
    2023-07-04
    69人看过
  • 是否享有待遇,职工是否享有工伤待遇
    一、临时工是否享有工伤待遇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企业应当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若临时工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享受工残补助费待遇的。对于其标准的确定,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付至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另外,目前建筑行业中临时工招用管理比较混乱,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依《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类似临时工这种事故情况,劳动者绝对可以
    2023-02-26
    390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2023-06-28
    180人看过
  •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一般伤情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基金支付)标准:实报实销。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基金支付)标准:统筹地区以内每人每天20元。统筹地区以外没人每天35元。住院天数以住院费票据上的时间为准。统筹地区的确定:只有经过社保局同意需到省外治疗才算统筹地区以外。3、交通费(基金支付)标准: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5元:火车、飞机费用:实报实销。条件:需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4、食宿费(基金支付)标准: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条件: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5、康复性治疗费用(基金支付)标准:实报实销。条件:需劳动局审批同意康复治疗并到社保局指定的康复机构治疗。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基金支付)标准:见条件:需劳
    2023-05-03
    296人看过
  • 天津明确工伤险待遇职工工伤可享15项保险待遇
    针对舆论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处理有关工伤事件过程中的职责主要包括:首先依据工伤或者职业病的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工伤职工伤残了,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确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长期支付的待遇。此消息也引起了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高度关注。对此,天津社保中心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据天津市社保中心介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享受十五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九项,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六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九项待遇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对于在已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在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
    2023-04-26
    277人看过
  • 职工受伤未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未申请工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申请时效丧失申请认定的权利。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享有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工伤认定。如果本人和用人单位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讲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如果其所在单位自愿履行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超过时效,当事人即丧失了对权利的主张权,这是各项法律制度的通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是如此。怎样申请工伤认定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3-05-04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和工伤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药费)2.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继续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
    • 工伤复发后,如果是再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 能否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