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裁量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4:42:08 254 人看过

一、法院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裁量标准

1、按照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二)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三)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四)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

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侦查机关是谁?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侦查机关是谁?由公安机关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所谓非法利益。既包括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也包括荣誉待遇、异性的性爱等非物质利益。若行为人谋取的不是非法利益,例如,行为人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军人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
    2023-04-13
    185人看过
  • 怎么才能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罪体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是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这里的冒充军人,是指假冒军人身份,包括非军人身穿配戴有军人专用标志的军服,使用、携带证明军人身份的证件、公文而使人误以为是军人,或者自称是军人。军衔低、职务低的军人冒充军衔高、职务高的军人、此单位(通常是一般单位或者下级单位)的军人冒充彼单位(通常是重要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的军人的,也应视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骗取政治荣誉、职务待遇或者其他非法利益。2、罪责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时,冒充的不是普通民众,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是军人等的,就不属于是普通的诈骗罪,而是招摇撞骗罪,虽然人民法院处罚的刑期基本一致,即都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就应当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我
    2023-08-15
    52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是刑事案件吗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是刑事案件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是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
    2023-04-13
    429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够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一、什么条件下够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经过审核发现民事主体的行为已经满足了刑事犯罪要件就够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冒充的对象是军人。犯罪分子冒充军人身份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的条件,也是与本法规定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惟一区别。这里规定的“军人”仅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现役军人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武警。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冒充军队干部以招兵为名,到处向希望参军的青年或其亲属骗取财物;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爱情”;冒充军人骗取得到军人待遇等。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二
    2023-04-13
    299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骗骗罪刑罚规定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会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而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是只要冒充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都会判该罪,不会去认定涉案金额的多少,达到严重标准的最高是会判十年的有期徒刑的。对于情节严重者,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若犯有此罪,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综上所述,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会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而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是只要冒充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都会判该罪,不会去认定涉案金额的多少,达到严重标准的
    2024-02-20
    407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能够办理,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判决生效前前只有律师作为辩护人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近亲属无法会见或者通信。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最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及提供应对策略的时候。建议近亲属及时委托律师到看守所进行会见,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口供情况。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依法调查,收集证据;为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应解除强制措施的犯
    2023-04-12
    64人看过
  • 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有没有判刑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有判8个月的,这样的判决也符合法律规定,《刑法》第372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不对制式服装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并且同时又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
    2023-08-15
    88人看过
  •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定性为招摇撞骗罪吗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是不能定性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才构成招摇撞骗罪,这种情况定性为诈骗罪的可能性大一些。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一、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3-26
    492人看过
  • 骗两女友7万多被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47岁的王某在网上结识年轻女子后跟其见面,再以各种理由,骗取现金共7万余元。昨日上午,青羊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某被检方指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告人王某47岁,是湖北人。去年1月28日下午,他在网上通过QQ与27岁的兰小姐相识。王某告诉兰小姐自己名叫王伟,是广州某部队参谋。一来二去的聊天中,兰小姐对他心生好感,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约定见面。一个月后,王某以假冒王伟的武警军官身份,在市内与兰小姐见了面。获取对方信任后,王某以各种理由先后共骗取兰小姐6万余元现金。随后他又以同样手段骗取单身女子张小姐1.1万余元。7月6日下午,民警在火车北站人民商场3楼的一家网吧内,将又在网上寻找猎物的王某抓获。检方认为,王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因此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他起诉。
    2023-06-11
    80人看过
  • 冒充军警招摇撞骗是行为犯吗
    冒充军警招摇撞骗是行为犯,只要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公干机关都会立案。本罪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一、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29
    412人看过
  • 辩护词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词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内容有哪些?辩护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辩护词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
    2023-04-13
    490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期有多久?
    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
    2023-08-05
    73人看过
  • 冒充僧人招摇撞骗可以用招摇撞骗罪来处罚吗?
    冒充僧人不属于招摇撞骗,对于招摇撞骗的实质上是指的冒充国家的公职机关人员,如果是其他身份的则算为涉嫌诈骗。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冒充的对象是军人。犯罪分子冒充军人身份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的条件,也是与本法规定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惟一区别。这里规定的“军人”仅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现役军人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武警。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冒充军队干部以招兵为名,到处向希望参军的青年或其亲属骗取财物;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爱情”;冒充军人骗取得到军人待遇等。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一、冒充
    2023-04-02
    229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否属于必要现役?
    这段内容描述了假冒军人或警察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伪装成军人或警察,或者假冒其他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军人或警察身份。假冒行为包括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证件,或者自称是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或学生。这些假冒行为可以发生在非军人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军人身上。可以是伪装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的士兵,也可以是伪装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部队的士兵。就具体方式而言,有些非军人冒充军人,或穿军装,或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者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学生。有的是军人,但假冒其他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军人身份。 冒 充 军 人 招 摇 撞 骗 罪 是 否 必 需 现 役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人员或者其他特定身份,以达到欺骗他人或者获取利益的目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该罪名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必须具备冒充军人这
    2023-09-09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14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
    • 冒充军人的刑法条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怎么定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19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 如何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