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扣押物品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5:52:35 283 人看过

城管扣留的物品扣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扣押物品必须出具扣押清单和强制措施行政文书。

一、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交通事故对方是否签字不会妨碍提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进看守所手机怎样处理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的,会扣押其随身物品、外衣、鞋子等,犯罪嫌疑人只能穿内衣及统一号服进入看守所。该犯罪嫌疑人的物品会由看守所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在该犯罪嫌疑人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手机怎么处理,需要分情况讨论。第一种是手机作为犯罪工具,则会予以没收,经法院判决后上交国库。第二手机若是犯罪嫌疑人私人物品,同本罪无关且不能作为证据的,将会由办案单位或者看守所代为保管,在一定的时间通知家属领回或者出所时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扣押物品的程序:公安机关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公安机关涉案物品保管公安机关涉案物品保管,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
    2023-06-30
    497人看过
  •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998年5月14日第35号公安部令发布施行)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第二百一十条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第二百一十一条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第二百一十二条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
    2023-06-01
    364人看过
  • 城管不得“单独行动”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损毁
    城管扣押涉嫌违法物品时应制作清单,写明物品名称、种类、数量和完好程度;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天;不得使用或损毁被扣押物品2月21日,《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城管执法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其经费来源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批复,目前本市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物业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草案规定,城管执法机关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并要求按规定着装,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由于城管执法面对大量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当事人流动性强,不予配合,如果没有相应的执法手段辅助,事后难以处理和执行,为此草案规定,城管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采取查阅、拍摄、录制有关证据材料,抽
    2023-06-06
    411人看过
  •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文号:沪城管执(2007)21号发布日期:2007-10-10执行日期:2007-11-12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城管总队、水管处: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完善暂扣物品的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00七年十月十日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物品行为,加强对暂扣物品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对暂扣物品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并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在整治集聚性乱设摊行为、联合执法等行动中确实难以现场清点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暂扣物品依据不同的当事人分别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由
    2023-06-06
    330人看过
  • 被扣押物品将重新鉴定
    法律综合知识
    据《东南快报》报道广州中院近日决定对刘招华一案被扣押的化学物品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该案有可能重新开庭审理。昨天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云女士证实,审理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的法官,听取了合议庭的研究意见,已同意被告方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刘招华被扣押的化学物品进行重新鉴定。据了解,法庭将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在有关部门对被扣押的化学物品重新鉴定结束后,鉴定结果将被作为证据之一,广州中院有可能重新开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2023-04-24
    188人看过
  • 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公安机关查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
    2023-02-26
    70人看过
  • 检察机关扣押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对扣押、冻结款物的保管、鉴定、估价、公告等支付的费用,列入人民检察院办案经费,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的明确要求。《规定》要求,对扣押款应当逐案设立明细账,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对于扣押、冻结的股票,权利人申请出售并且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越轨道,越生活维吉奥商业招商!06年赚钱项目排行榜!2006甫瀚公司治理论坛的,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依法出售,所得价款由管理部门保管。对扣押的实物应当建账设卡,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扣押外币、金银珠宝、文物、名贵字画以及其他不易辨别真伪的贵重物品,应当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当场密封,由检察人员、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办案需要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启封时应当有见证人或者持有人
    2023-04-24
    223人看过
  • 扣押证物必须遵守的规定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清单上应当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称、规格、特征、数量、质量、时间、地点以及文件的名称、编号等,并有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在特殊情况下,持有人无法到场的,可以由其亲属签名或者盖章。清单不得涂改,凡是必须更正的,应当有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或者重新开列清单。对扣押物证、书证规定严格的手续,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保证物证、书证的证明力,真正起到经核实后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作用。比如,侦查人员在搜查中发现毒品并予以扣押,当场开列的清单记明了有关事项并有侦查人员、
    2023-04-22
    51人看过
  • 抵押相关物品的一般规定
    1、以房产做抵押。用房产做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七成;2、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六成;3、以汽车等交通工具。用汽车等交通工具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其价值的五成抵押率=贷款本息之和÷抵押物估价×100%国内外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一般为70%左右,即住房按揭贷款中的七成按揭。确定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资信程度、抵押物的品种、抵押物估价的准确程度、贷款期限等因素。依据前述的抵押权设定范围规定的抵押物,其抵押率的高低顺序一般是:有价证券(不含股票)、流动资产、房地产、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国库券的抵押率最高,达90%左右。一、不押车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不押车贷款注意事项有需要了解到抵押的一个价值,以及日后如果不罚款的话,关于抵押会发生什么样的事项,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价值之比。合理确定抵押率,是抵押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023-06-28
    401人看过
  •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的主管部门如何确定
    国务院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部门是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机构,其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一、违反典当行业管理的行为有(一)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二)典当行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收当下列财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6、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7、用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
    2023-06-26
    374人看过
  • 扣押物品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1)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立即通知邮电机关。(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
    2023-07-05
    176人看过
  • 城管找回丢失物品的方法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的类似暂扣清单,说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阻碍城管执法怎么处理城管执法依据的是法律和城市管理条例进行的。如果在执法过程当中依法执行的公务阻碍和干扰,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法报警,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对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管执法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
    2023-07-16
    414人看过
  • 了解扣押物品的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中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合同违约物业强制扣押物品是否合法合同违约物业强制扣押物品是不合法,违约的情况之下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不能够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来进行。1、解除物业合同要付违约责任,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
    2023-07-04
    1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的对涉案物品必须扣押
    一、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的对涉案物品必须扣押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二、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公安机关查询。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
    2023-06-14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相关咨询
    • 物品被扣押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2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扣押的物品如何保管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应当入卷,不能入卷的应拍照附卷,原物封存;对容易损坏的应采用拍照、录像、绘图等方法固定和保全。待结案后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司法实践中,对于不便提取的,一般是就地加封,妥善保存;不能加封的物品,责成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按有关规定放置保管。任何单位和
    • 城管暂扣物品的处罚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可参考以下规定 其执法依据是《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
    • 民警扣押物品规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涉及扣押物品时,办案人员(不少于二人)只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会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并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扣押的理由,被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民警察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签名后,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就行了(如有见证人的,须由见证人签名)。对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物,
    • 扣押物品期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7
      扣押物品期限最长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若查明被扣押物品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并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