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8:53:14 158 人看过

(一)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

(二)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

(三)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

(四)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五)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作证义务的一种特殊的权利。美国学者**华尔兹描述为“特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机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这些关系,为捍卫保守秘密的性质,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有关系的重大的情报。”

一、刑事案件证人适格的条件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一)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三)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四)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种族,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二、刑事案件证据有哪些

简单地说,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鉴定结论”,是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哪些类别?
    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辩护方式的几种情况,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进行辩护;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或近亲属提供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为他们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刑事案件辩护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进行辩护;2.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或近亲属提供辩护;3.指定辩护: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为他们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有哪些类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分为三类:法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和自选辩护人。法定辩护人是由司法机关指定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以及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
    2023-08-28
    318人看过
  • 被告人应当了解的刑事自诉案件诉讼权利有哪些?
    自诉权人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其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据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应当受到限制;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等等。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活动中具有如下权利:(1)自行辩解权。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就自己无罪、罪轻等依法作出辩解。(2)拒绝回答权。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3)要求回避权。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发现办案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办案人员回避。(4)提出控告权。犯罪嫌疑人可以对讯问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行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有罪辩护的利弊有哪些
    有利的情况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减轻条件,不利的则是需要面临司法判决。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辩护人对被告人虽然有罪但又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有罪辩护一般不涉及对定罪的异议,即承认被告人确有该种罪行,只对量刑轻重或应否免除刑罚提出辩护材料和意见。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律师有权向法庭指出并要求
    2023-08-06
    211人看过
  • 专利侵权刑事案件
    专利侵权纠纷是指专利权人与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人发生的争议。这类纠纷较为普遍,处理方式也与其他纠纷不同。专利侵权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实施”针对不同性质的专利,其含义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比较隐蔽,有时是改头换面,将原来专利进行非实质性改动,看似不同,实则没有新内容;有时只是部分侵权,侵权人的产品可能比原专利技术更进步,效果更好,但确实使用了他人专利,不论使用的程度有多大,都构成侵权。对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是指在非专利技术产品上或广告宣传中注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
    2023-03-04
    362人看过
  • 监狱有权审理哪些刑事案件?
    监狱内发生刑事案件属于监狱管辖。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狱指依照相关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地优先管辖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
    2023-07-17
    1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派出所有权利撤案吗
    一、刑事案件派出所有权利撤案吗刑事诉讼案件,派出所在侦查结束后,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的,有权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到诉讼阶段的,只有法院有权是否撤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二、刑事案件派出所立案条件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
    2023-06-17
    2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原告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撤诉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一)被害人享有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请求立案的权利;在接受询问时,有知悉侦查人员身份的权利;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对隐私要求保密的权利;得知鉴定结论的权利;获得赔偿的权利;提起自诉的权利。(二)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要求解除超过法定期限的限制的强制措施的权利;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得知鉴定结论的权利;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原告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撤诉撤诉,就是原告在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他同被告之间的民事争议作出裁判。撤诉在第一审
    2023-06-26
    3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中的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要求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是指哪些(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二)其他两类诉讼法的近亲属1、《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考法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2、《行政
    2023-07-29
    16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申请回避;(2)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3)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4)核对、补正听证笔录;(5)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条二、行政听证的组织程序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
    2023-06-14
    185人看过
  •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
    2023-06-03
    4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会见都需要带哪些证件?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刑事案件律师多久可以会见刑事案件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四十八小时内可以会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
    2023-07-21
    4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刑事案件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1、在刑事案件中,不能担任见证人的人包括:(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二、刑事案件对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
    2023-04-20
    296人看过
  • 家人有刑事案件会影响哪些人
    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可能会在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方面的政审有影响,如果政审不合格的,是不予录用的。一、刑事犯罪后对子女及其亲属有何影响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且政审连查往下三代。二、父亲犯罪对子女有哪些方面的影响父亲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以后考军校、入党、考公务员时的政审。有分犯罪记录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2023-03-04
    126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刑事案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建立在事实认定基础上的法律适用,所以,行政处罚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认定事实的问题和如何正确选择法律规范并加以适用的问题。对于法律规范选择的规则,立法法已有比较明确和具体的规定,理论界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深入。但对于如何认定事实的问题,即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理论界关注不多,立法中的规定也非常稀少,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无所适从。因此本文打算结合行政处罚实践对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谈谈点滴认识。一、行政处罚需要明确的证据规则《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要查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事实,行政机关只能依靠收集到的证据,这些证据中还包括当事人的反证。对于一个待证事实,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既有支持待证事实成立的证据,也有否认待证事实成立的证据。这时,行政机关需要排除关于待证事实不成立的可能性。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排除关于待证事实不成立的所有的可能性,行政机关毕竟不是侦查机关,行政行为对效率的要求又比较高,
    2023-06-0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和辩解。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也是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重要依据。... 更多>

    • 刑事案件的权利,刑事案件证人的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事案件证人的权利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
    •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控告犯罪行为、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 办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利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其特征包括: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换言之,只要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
    • 2022年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1
      1、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控告犯罪行为; ②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③参加诉讼;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 ⑤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刑事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1
      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一、被害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请求立案的权利;在接受询问时,有知悉侦查人员身份的权利;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对隐私要求保密的权利;得知鉴定结论的权利;获得赔偿的权利;提起自诉的权利。二、犯罪嫌疑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