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顺序重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8:52:50 57 人看过

民事案件中的被告顺序不重要,只需要列出所有被告人就可以。

一、法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怎么办

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使被告人是否有罪处于不能证实的悬疑状态,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

二、公司辞退员工离职原因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离职的原因怎么写都可以,劳动者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接受劳动者离职原因并不重要,不妨碍劳动者辞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三、刑事和民事有哪些区别

刑事和民事的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民事案件适用的是民法系的法律,刑事案件适用的是刑法系的法律;

2、调整法律关系不同;

3、诉讼程序不同;

4、执行方式不同;

5、举证责任不同。

刑民交叉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2、针对刑事和民事案件证据认定标准不同,应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1)已经为刑事诉讼所肯定的事实应当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法官应当直接认定有关事实,无需当事人另行举证;

(2)已经为刑事诉讼所否定的事实不应当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当事人不得直接援引刑事诉讼中的否定性结论,被刑事诉讼所否定的事实仍然应当成为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3)刑事诉讼中所收集到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可视为当事人向法庭所提交的证据,以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3、刑民交叉案件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可以有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速裁程序需要被告人本人同意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时,是需要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不同意的,不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三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
    2023-06-26
    127人看过
  • 先后顺序在第一顺序继承权中的重要性
    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没有先后顺序,也即对于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之中。这些继承人若是不能协商确定一个各方都认可的继承方案,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来处理遗产分割事宜。法定继承权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哪些法定继承权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2023-07-12
    85人看过
  • 管辖是被告人重大的程序利益
    管辖不是司法机关的内部分工,而是被告人重大、首要的程序利益。管辖错误是对被告人基本程序权利的侵犯。管辖是司法程序的入口,没有管辖权,导致一切诉讼行为归于无效。可以说,管辖权问题不解决,法庭根本无权进行下一步的审理;管辖权的问题不解决,诉讼程序每进行一步都涉嫌违法。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应由无锡中院审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此提出强烈要求。且本案存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形,邵洪春心存疑虑,若本案控制在无锡境内审结,不仅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司法公信也将受到严重损害。为保证被告人的程序利益,维护司法公正,本案必须由无锡中院审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都会做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可上诉,实因管辖权之极端重要。刑事诉讼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关系更为重大,更应当严格保障被告人的程序利益。再次请求梁溪区法院就管辖权异议作出书面裁定,以便被告人通过上一级法院寻求救
    2023-03-29
    166人看过
  • 被告人羁押上诉期限顺延吗,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一、被告人羁押上诉期限顺延吗被告人被羁押的,上诉期限不会顺延,上诉期限从被告人收到起诉书或者判决书时开始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1、立案: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裁定的时间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移交送来的材料急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
    2023-04-18
    186人看过
  • 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另外,手里得掌握有力证据,比如他们已有孩子,左邻右舍都认为是夫妻,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件或者办理了假的结婚证件等等相关的证据。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没有登记结婚也存在成立事实婚姻的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
    2023-06-26
    147人看过
  • 重婚撤诉通知被告人吗?
    一、重婚撤诉通知被告人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主要法律依据根据:1、《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
    2023-04-28
    236人看过
  • 宣告死亡还有申请顺序吗
    一、宣告死亡还有申请顺序吗《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之前归档的顺序限制。稍做一下解释,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由该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就是与下落不明人之间存在人身或者财产关系的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存在先后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第二顺序是父母和子女,第三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顺序之前的人不申请宣告,之后顺序的人不得申请。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三、宣告死亡的效力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其原来的住所地、居所地等活动范围产生与自然死亡
    2023-06-15
    262人看过
  • 立遗嘱第二顺序人要去吗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一、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意思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立遗嘱需什么手续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2023-06-21
    428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人重婚的还需要起诉吗
    当事人死亡的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不需要起诉。有关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来理解,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87、88、89条对追诉时效有具体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起诉,这是近代世界刑事诉讼法普遍适用的原则。(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
    2023-02-22
    180人看过
  • 破产和重整有先后顺序吗
    1、横向的并列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具有相对独立性,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2、纵向的包含关系在提出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当事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和解、重整成功,则完全结束破产程序,如果和解或重整不成功,或和解协议与重整计划不能被法院认可,则人民法院直接裁定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2023-04-21
    148人看过
  • 法庭辩论有顺序吗,被告是在什么时候发言?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
    2023-06-11
    86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
    2023-03-29
    388人看过
  • 房产证上名字顺序是否重要
    房本名字顺序谁先谁后没有影响的。房产证上两个名字,谁先谁后没有影响的,通常男方前,女方后,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通常房产证双方是各50%房屋产权,正本上面的是产权人,副本上面的是共有人。一、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一般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通常就认定房子是谁的。但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根据房子存在的共有关系、赠与关系、继承关系等情况,不一定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比如,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房子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产证上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共同所有。二、房子写的是单独所有是不是配偶就没份了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
    2023-06-24
    156人看过
  • 破产清偿顺序需要重新界定
    新《破产法》在充分吸收其他法律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改革特点,对破产之后的债务清偿顺序问题进行了全新的阐述,巧妙地解决了企业职工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为了对破产企业的清偿顺序进行重新界定,新的《破产法》对劳动债权进行了具体分类,将其中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部分设定期限,在法定的期限内部分劳动债权优于债权清偿。将债权人的权利分为了经过担保的特殊债权和未经过担保的普通债权,以便进行区别对待。面对新的破产清偿规则,不同群体会有不同的感受。现在我们面临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法律的需要,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公众的普遍愿望。一、清偿顺序的变化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新《破产法》关于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将当今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是市场经济进步的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雇用劳动是最基本的规律。投资者组建企业雇用劳动者,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
    2023-04-21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被告死亡后原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应该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所以不能以受害人的名义起诉,而应该以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名义起诉。
    • 专利发明人顺序重要吗,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7
      国家对于专利发明的一个人或是多个人是没有什么太详细的规定的,多个人的话只需要证明这个专利是这么多人一起发明的,就可以了。究竟是谁写在前面,谁写在后面,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
    •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顺序重要的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
      专利发明人顺序不重要,专利设计人名字先后排序无区别,专利设计人名字排序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署名只是作为一种荣誉,专利发明人属于共同发明人,在专利法里面没有先后顺序。
    • 被告死亡原告要重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各种案件具体有些不同,一般不会重审。 民事诉讼如下: 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被告重审被告可以要求换原审被告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能,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确定具体诉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