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人如何行使保障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7 00:29:30 173 人看过

从事职业劳动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出具职业病诊断费用和诊断鉴定作用。对于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对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以及劳动者的临床诊断表现,作出综合分析,并将诊断结果形成诊断说明书提交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第四十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经过鉴定确认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申请得到补偿,同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工作当中往往会有用人单位发生人员调整,单位进行分离、合并等形式的更换,但是对于职业病人的补偿,并不会随着单位的变动而消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职业病诊断证明
    一、如何办理职业病诊断证明1.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办理需要劳动者及时提出诊断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职业史、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材料。2.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当遵循规定流程,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诊断申请后,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4.诊断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二、职业病检查的种类职业病检查的种类主要包括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1.这些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2.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三、申请诊断需要材料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劳动者需要提供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24-07-21
    150人看过
  • 如何启动职业病诊断程序
    劳动者若需确定自身是否患有职业病,应首先进行职业病鉴定申请。接下来,应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经确诊确认为职业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须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报告之后,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十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024-05-02
    187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时怎么处理
    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用人单位提出专业建议。一、个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流程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
    2023-02-16
    137人看过
  •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医师队伍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素养,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活动的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专业技术培训、资格考试、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申请受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
    2023-08-17
    77人看过
  • 职业病及其诊断和保护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因接触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现行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可以分为以下十大类:(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等共十大类,百余种。职业病的鉴定: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有可能患有职业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鉴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机构在诊断职业病的时候,主要综合三方面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如果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可以看到,在职业病的认定上,法
    2023-04-22
    341人看过
  •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来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
    2023-07-12
    211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有什么要求
    一、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有什么要求1、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的要求如下:(1)应当依法在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不得从事超出其职业病诊断资格范围的职业病诊断工作;(2)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医学等领域的继续医学教育。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
    2023-06-17
    382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1、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调查结论和判定的规定如下:(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1、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023-06-17
    415人看过
  • 职工应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是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诊断法规、规章、标准,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所进行的诊断活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在用人职业病诊断是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诊断法规、规章、标准,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所进行的诊断活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023-04-22
    452人看过
  •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如何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1)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向本市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该资质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批准)。职业病诊断机构由市卫生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等有异议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2)劳动者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时,职业病诊断机构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的,或者无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由职业病诊断机构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综上,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劳动者不直接和安监部
    2023-04-29
    315人看过
  • 如何解决职业病诊断的异议
    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诊断结果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向做出诊断的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级卫生部门申办鉴定。该部门组织的委员会承担职业病诊断异议的第一次鉴定,本人对委员会的鉴定不满的,可以在收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的省级卫生部门再申请鉴定,省级委员会的鉴定的结果为最终的结果。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什么申请鉴定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什么申请鉴定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
    2023-06-30
    4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
    一、哪些情形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1、职业病诊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1)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2)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二、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供哪些材料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023-06-14
    121人看过
  • 怎么样进行职业病鉴定?
    原本健康的一个人,在企业从事劳动后却发现身体不适,经诊断是患上了职业病,这在采矿、挖煤、电工作业的环境下发生率是比较高的。对于此,我国特别对职业病进行了分类处理,并规定诊疗和鉴定程序,具体怎么样进行职业病鉴定,详情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二、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了相关的专家库,在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需要指出的是,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不设立专家库。因为不管是首次鉴定还是再鉴定,都应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4-02-10
    492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标准与诊断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2023-05-03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
    • 怎样进行职业病诊断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
    •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谁去进行鉴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7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 如何申请职业病的诊断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申请职业病诊断流程: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