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导游资格的时间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8:43:07 50 人看过

吊销导游证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以出质人将质物转移占有予质押权人为生效要件。在股票质押中,由于股份悉数托管于证券登记公司,故以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债权银行依受法律保护的质押关系而享有的质权,在债务履行期届至前,只是一种期待权,并不能行使。只有证券公司未适当履行债务,债权银行方可行使质权。也由此看出,不同于一般银行借贷合同的诺成性质,质权贷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第一百零四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犯罪嫌疑人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是怎么起算的剥夺政治权利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算。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
    2023-07-01
    177人看过
  • 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
    通常我们所说的考导游证,其实考的就是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证与导游资格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导游证不需要考试即可申请到,但前提是你要有导游资格证,要想取得导游资格证,就必须参加导游考试并通过。至于两者的区别,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而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而后者表明某人获准从事导游职业。(2)颁证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而导游证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3)领取程序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参加导旅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导游证则必须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方可向旅游行政部门(旅游局)领取。(4)作
    2023-04-30
    139人看过
  • 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区别
    导游资格证就是我们所说的从业资格的考试,一般我们说的考导游证,就是考的资格证,有了资格证之后,找旅行社挂靠,申领导游IC卡,也就是导游证,是出团的时候带的那个。简言之:资格证是从业资格,导游证是上岗许可。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证书。两者的联系是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要取得导游证,必须首先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必然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而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而后者表明某人获准从事导游职业。(2)颁证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2023-05-29
    403人看过
  • 导游违规获资格证,低龄导游违法吗
    近日网上总曝光各旅游地区天价消费事件,导游资质不规范以及素质不一是愿意之一。近日有部分网民称,黑龙江省一名导游在12岁时就获得导游证,那么低龄导游合法吗?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导游资格证考试需要考试人员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有关人员获取导游资格证后,与旅行社订立劳务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并向管理部门申请后才能获取导游证。但是律师表示,导游资格证在年龄上没有要求,只有学历上的要求。黑龙江省省旅游局人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事,局党组已经开会,调查已经开始。导游资格证在年龄上没有要求,只有学历上的要求。“联想媒体曝光的黑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导游资质规范确实存在问题。希望这两起事件能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严格按照既定规则发放导游资格证,更加注重导游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的提升,从监管部门做起,净化旅游市场,这样一来,什么“天
    2023-06-13
    189人看过
  • 人民法院何时可以剥夺监护人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会撤销监护人资格: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根据意见,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
    2023-07-07
    239人看过
  • 最新法律对于监护人资格的剥夺是如何规定的
    一、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最新法律对于监护人资格的剥夺是如何规定的(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或变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进行审理时有如下情况:1、要求监护
    2023-05-05
    471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剥夺继承权的时间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
      (1) 第一顺序和 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如 第一顺序和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9
      1、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和执行。管制期满解除,政治权利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虽然主刑执行期间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7
      的期限根据主刑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形:一、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二、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8
      的期限根据主刑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形:一、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二、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