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手续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1:12:20 220 人看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首先要由股份持有人向结算公司提出查询拟转让股份的申请。结算公司进行形式审查。

然后,达到股权转让协议,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再然后,股份转让双方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其股份转让的合规性。证券交易所对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自受理股份转让确认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然后,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及股份性质变更登记手续。

最后,解除临时保管手续。

一、股东转让股份应该按哪些规定处理?

股东转让股份应该按以下规定处理:

1、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需协商达成一致;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二、股东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

本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月日在中国市订立: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注册地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xxxx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公司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20%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27,0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15%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非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a)拟转让的股份数量;(b)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c)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

方式;及(d)其他条款和条件。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2023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办什么手续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办什么手续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由双方共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质押登记,登记后质权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
    2023-11-13
    58人看过
  • 流通股权转让与非流通股权转让的特点
    虽然在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并购都是采取流通股转让方式进行的,但在中国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却并不强。流通股权转让方式受到限制的原因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现行法规对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的规定过去严格;我国股市规模过小,而股市外围又有庞大的资金堆积,使得股价过高。对于非流通股权转让方式而言,其对象是界定明确、转让方便的股权,无论是从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经济性而言,公有股股权协议转让模式均具有显著的优越性。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担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
    2023-03-28
    433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合理的行为吗?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一年内不能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能转让,不论公司是否已经上市。不记名股票交付即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一、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
    2023-06-28
    233人看过
  • OTC市场:利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非上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经国有资产出资人同意,应当由上海股权托管中心托管。同时,鼓励非上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性质的股权到上海股权托管中心进行托管。当时的意图就在于,如果能引导非上市公司股权在托管中心进行托管,即使不进场交易,也能根据托管中心的公开信息和监管渠道,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事实上,无论上述《通知》,还是2005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上海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试行规则》,都鼓励非上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性质的股份转让在上海联交所进行。由此可见,实际上对于数量众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到底在什么场所转让、如何转让、是否可细拆转让、转让行为受何部门监管等,法规政策目前尚无详细规定。推动建立OTC市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石磊指出,现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不是很规范,主要因为可以通过私下协商进行股权转移。未经市场定价就有合谋定价的风险,那么转股双方可以
    2023-06-05
    400人看过
  • 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转让股权手续
    该段内容描述了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并修改章程,新股东向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并由子公司将其转给公司。若协议允许私下交割,新股东也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入公司。最后进行了记账,收回长期投资。1.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达成协议;2.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并修改章程;3.新股东向子公司支付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款项,由子公司将其转给公司;若协议允许私下交割,新股东也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入公司;4.进行记账。收回长期投资。 新 股 东 如 何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新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 协议支付:新股东与转让方股东就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时间等事项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项。2. 法院裁定支付:转让方股东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新股东可以通过诉讼向法院申请支付。法院裁定支持新股东的请求后,会要求转让方股
    2023-08-31
    341人看过
  • 个人上市转让股份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股份转让办理要以下手续:出让方召开股东大会、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一、企业在转让以后债务要由谁来负责呢1、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
    2023-06-20
    336人看过
  • 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完善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机制有利于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虽然目前各地已经设置的产权交易场所可以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交易,但仍难以满足股权转让的需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扶持企业股权转让二级市场的政策,构建和完善市场体系,增加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和变现渠道;允许各地设立和完善产权(股权)市场和拍卖行,明确企业的股权转让流动程序,在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管下推动企业股权的正常转让与流动。上文从四方面列举了国家和银行部门对股权质押的风险监控,银行层面上要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和对出质公司的监督;国家层面上要完善相关制度,完善股权转让体系等手段。总之,弄明白股权质押如何监控才能推动股权质押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收入怎么交税不能不交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是经营行为,不缴纳营业税,法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的股
    2023-08-17
    341人看过
  • 如何办理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
    2023-07-05
    280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研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5-02
    435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还有流通?
    无论公司是否上市,只要它是股份公司,就可以发行股票。在场外市场,没有上市的公司发行的股票被称为场外不上市股票,是一个专门为没有上市股份公司提供的股份交易平台。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股票,只要它们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和公司有没有上市没有关系。一般没有上市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就是场外的不上市股票。场外的市场就是专门为没有上市的股份公司提供的股份交易平台。 非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转 让 方 式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然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转让
    2023-10-09
    3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通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起转让事项书当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的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满一个月未有答复的,则自动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拒绝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则要购买该要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则可视为同意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
    2023-07-10
    159人看过
  • 公司转让流程及手续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司转让流程及手续公司转让流程及手续相对复杂,但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可以确保顺利进行。1.公司变更的前提条件是注册年限必须满一年以上。2.在准备转让时,公司需要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一旦收到变更通知书,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需提交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4.在提交材料后,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并在确认无误后,完成公司转让手续。二、不同变更所需资料1.不同类型的公司变更所需资料也有所不同。例如:(1)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财务章;(5)法人私章;(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新公司的名称等材料。2.经营范围变更则可能需要办理前置许可证,并携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订稿或修正案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材料。3.公司
    2024-07-23
    203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在产权市场
    一、产权交易市场能够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有效服务产权交易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逐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披露等网络体系、交易规则等已经程序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相仿的会员制体系,也已经在长江、北方等区域市场普遍建立。一大批证券和投资、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在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企业并购、股权转让等相关业务。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在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合法服务的同时,为一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进行登记和托管,为这些公司进行过户等相关服务,不少上市公司就是从托管中心走进沪深证券市场的。二、将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解决我国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成为推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的新动力。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05年12月12日《财经》年会上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形成由主板
    2023-03-26
    244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怎么认定
    在未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只要符合了以下几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对无偿转让股权行为的管理一是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税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二是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深入调查无偿转让股权的真实性,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发现有
    2023-07-3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的手续需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股权收购基本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
    • 如何办理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转让双方需先到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股份查询(深圳市场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查询),然后到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待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再到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 什么是公司转让股份及手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 非上市股东怎么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股份有限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1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