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纠纷主体如何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11:54:24 457 人看过

一、我国合同纠纷主体如何确认?

合同主体的确定如下:

1、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自己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是指除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机构。其他组织主要有合伙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权利人非因客观原因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即必须是权利可以行使而未行使。这是权利的外观表现状态,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间限制的行为要件。

2、利害相对人对权利不行使已合理形成相当的信赖。也就是说权利人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之状态,已使相对方确信其不欲再行使权利。这种相当的信赖的判断,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法官应依据权利不行使状态所经过的时间、权利行使方式的社会习惯、一个正常合理人是否会形成信赖以及表现这种信赖的相关行为事实等进行衡量。

3、如果允许权利人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会造成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而使当事人间利益严重失衡。这是权利失效适用的一个决定性条件。以原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为基础,权利上现已可能发生了种种法律交往关系,这些关系随着权利的流转和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可逆转,如果权利人突然主张权利,必将破坏现存的权利状态,导致相对人利益的重大损失,危害交易安全与秩序。而权利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是不正当的,不符合民法诚实信用的要求。

三、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条规定首先明确了担保合同为从合同。这意味着其产生、效力及其终止都从属于担保的主合同,其合同责任也具有补偿性与顺序性。主合同履行完毕,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终止;只有当主合同履行遇有障碍,担保合同才补充履行。

其次,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担保无效,不产生担保责任,但并不是不产生其他任何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在理论上对此已达成较为一致的观点。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要是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就是无效的。但对此,法律作出例外规定的话,则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该例外规定只能由法律作出,而不能是其他文件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工程欠款纠纷主体
    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主体的方式是: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一、请问老板拖欠工程款不给还有欠条怎么办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二、应该怎么处理竣工日期纠纷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
    2023-03-27
    279人看过
  • 如何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
    1、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为原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在起诉书的诉讼请求部分写明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至xx元,事实理由部分应写明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理由。2、要求降低或免除子女抚养费的,以原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为原告,以子女本人为被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诉讼书中写明要求降低子女抚养费至xx元,事实理由部分写明要求降低抚养费的理由。3、以前的离婚判决、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未明确除抚养费之外的一些费用(如医疗费、教育费等)的承担方式,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了该项费用后,要求对方也承担一部分的,参照1的方式起诉。4、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以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的双方分别为原、被告,事实理由部分应写明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
    2023-04-25
    357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纠纷主体如何确定
    商品房质量责任问题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即,建设单位)需全面负担起商品房的质量责任;其次,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其涉及到的勘查和设计工作的质量负责;第三,施工单位则需要全权承担商品房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责任;最后,工程的监理单位则需为其所监管的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2024-04-28
    450人看过
  • 如何确认他人抵押合同诉讼主体
    抵押合同是我国担保方式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通过将财产抵押,可以防止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抵押的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合理的实现。抵押合同是保障抵押权实现的另一种重要凭证,如果产生纠纷,就可以以此提起诉讼。那么,如何确认他人抵押合同诉讼主体?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
    2023-04-19
    480人看过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如何维权
    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如何维权针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纠纷,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您需要了解与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将为您提供维权的法律依据。核实失信主体认定情况:向税务机关核实失信主体的认定情况,包括认定的事实、依据和程序等。如果您认为认定有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您对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不满,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您对税收法律不熟悉或需要专业支持,可以寻求税务律师或专业税务机构的帮助。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支持。在维权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持沟通: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认定进展和结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保留证据
    2024-03-04
    345人看过
  • 合同纠纷法院会主动确认合同效力吗?
    若是已经起诉到法院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涉及合同的法院必须审查合同效力,因为这是案件审理的基本前提。若是没有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会主动来审查当事人的合同。审查合同的具体内容(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
    2023-08-08
    434人看过
  • 合同纠纷我如何起诉
    发生合同纠纷首先要到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都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书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3、案件被受理后,根据法院给的缴费通知书,按照法院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取诉讼费发票。4、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5、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6、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7、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8、判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状买卖合同纠纷应当这样写起诉状: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
    2023-08-14
    305人看过
  •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如何举行仲裁?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3-08-01
    4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费承担主体
    一、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费承担主体?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费包括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三、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因合同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2、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3、因变更和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哪些诉讼权?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
    2024-01-24
    459人看过
  • 我国拆借合同纠纷
    我国拆借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拆借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业拆借纠纷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彼此间同舟共济的一种资金调剂活动,由于其期限较短,拆借主体的资信较好,所以其利率水平、融资对象、数额都较灵活,这些特点也使它就成为金融机构补充自身准备金临时性短缺的常用办法。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具体因素的影响,同业拆借也就会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和风险。接下来的几讲,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同业拆借的相关知识。?一、这样的拆借行为是否有效??在进入探讨之前,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1994年10月,某省证券公司因资金需要,向建行某省分行联系借款2000万元。由于该建行不愿意直接向该证券公司贷款,证券公司即请求所在市的资金市场帮助解决问题。该资金市场与其会员单位证券
    2023-08-01
    46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主体认定有哪些
    在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纠纷案件中,诉讼主体即指控告方以及被指控方,这其中涵盖了各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通常情况下,该类诉讼中的主体主要涉及到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关系,或者是涉及到在该房产交易中产生利益冲突的相关各方。而所谓的“买卖合同”,实际上就是产权所有者将其拥有的财产所有权合法转让给购买者,以此获得相应价格赔偿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1
    296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合伙纠纷中债权
    在审判实践中,合伙人退伙时处分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个人依照协议出资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中的债权、债务。退伙时原则上应将入伙的财产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有困难可折价处理。因其退伙时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理由以及过错方形成的责任,确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024-05-04
    275人看过
  • 遗留债权纷诉中如何确定纠纷的主体?
    夫妻一方死亡后,遗留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一)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偿还。在这种情况下,下列生存方是被告;(二)夫妻个人债务,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继承人都是被告。公司注销后,遗留债权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
    2023-07-06
    104人看过
  • 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夫妻已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权债务,该债权必然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在债权纠纷的诉讼中应当以死亡一方的全部继承人为共同原告。一、欠债人死亡债务应当谁来承担呢欠债人死亡的债务应该由以下人员承担: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如何维权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三、出借人死后债务怎么
    2023-02-1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体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1、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隐名股东提起股权确认纠纷如何确认主体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如何认定合同纠纷的法院主体地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7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有违约方到对方法院起诉",这仅仅对违约方起诉法院的约定。如果存在违约,可以根据此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3、但是如果双方都不存在违约,选择哪里的法院只能根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确定法院管
    • 因公司合并、分立发生纠纷的,如何确认诉讼主体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3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 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主体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1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和全部无效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双方的劳动合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从主体、内容、签订、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整个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上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