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21:17 110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委托征收与拆迁行为负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公司能否用现金进行拆迁补偿
    公司用现金进行拆迁补偿可以吗?拆迁补偿款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携带大量现金不方便,而且会打卡进去,既方便又安全。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内容?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因搬迁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的补偿,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按照有关房地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地产证、土地证的,按实际计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由评估公司按照有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械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移动设备;另一类是不可移动设备;可移动设备因拆除造成的损失成本可分为物理损失成本和功能损失成本。第二是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计经营损失;停产停业成本不仅应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商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包括包括根据以前年度
    2023-05-31
    26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能否先予执行
    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裁决先予执行什么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手段措施。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向仲裁委请求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在仲裁结果出来前,依法可以对某些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事项中的请求认为可以先予执行的,就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第一百零六条人民
    2023-08-02
    352人看过
  • 如何进行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的评估
    一、房屋拆迁的五种评估方法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3、收益法是雨季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二、房屋拆迁过程中
    2023-05-05
    479人看过
  • 为什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房屋拆迁委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房屋拆迁委托。这样规定的原因有三:(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行政相对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许可权,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政主体,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拆迁人,则是自己给自己发证,集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于一身,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对拆迁活动实施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行为,自己又直接从事拆迁活动,显然是不合适的。(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充当拆迁人或接受拆迁委托,既是拆迁行政管理方,又是实施拆迁当事人,就可能因经济利益的驱动滥用权力而影响行政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特别是拆迁当事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拆迁管理部门将予以裁决或实施强制搬迁,就可能出现执法不公的问题。(3)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是把政府管理与市场主体剥离开,政府要依法行政,从原来大量直接
    2023-04-22
    250人看过
  • 在拆迁方面,被拆迁人能否找到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1、如果是拆迁,被拆迁人能否到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是的。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评估公司一般由拆迁当事人确定。拆迁当事人包括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评估机构确定后,被拆迁人将委托公司。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一批资质等级较高的评估机构,雄厚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为拆迁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的确定要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的方式。原则上,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需要两个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协调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和参数选择,执行共同标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一般如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2023-05-31
    220人看过
  • 能否允许拆迁人自主进行强制拆迁?
    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如何自行起诉拆迁补偿安置?案例:李女士是某房屋业主,1996年与某用地单位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2000年在原来地段回迁安置,其间自行解决临时安置问题。但由于用地单位自身的经营原因,该地块自1999年起烂尾,用地单位无法履行协议按时安排陈女士回迁,并从2002年开始拖欠临迁费。李女士决定通过向房屋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并于2006年成功拍卖了李女士原房屋所在地块。李女士也于2006年10月份领取了50多万元的房屋作价补偿款及拖欠多年的临迁费本金
    2023-07-04
    422人看过
  • 房屋抵押给银行后拆迁银行告拆迁公司还钱
    江某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买了房屋。3年后,房屋被拆迁,江某取得拆迁款后下落不明亦不再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得知后,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拆迁公司要求赔偿未收回贷款的损失,近日,法院判决未支持银行请求。2004年4月,江某为购买本市霍山路的房屋,向银行贷款16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7月起,江某不再归还银行贷款。2007年4月,房屋被拆迁,江某领取52万余元动迁安置款后即下落不明。2007年6月,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江某归还贷款获得支持。执行中,因江某下落不明,执行中止。2009年初,银行诉至杨浦法院,要求动迁公司赔偿贷款本金及利息近17万元。法院认为,银行要求动迁公司赔偿,首先应确认动迁公司是否侵害了银行的权利。动迁公司与江某经协商后拆除抵押房屋,该行为不属不法侵害。动迁公司的法定义务只是查清房屋是否属于动迁范围以及房屋的权利人,至于房屋是否有抵押在所不论。银行作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应随
    2023-06-10
    2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由谁委托
    一、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由谁委托1、对拆迁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二、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6、评
    2023-06-14
    334人看过
  •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强制拆迁需要哪些手续强制拆迁需要的手续有: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
    2023-08-06
    145人看过
  • 房屋拆迁前是否应该进行公开听证?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2023-07-04
    306人看过
  •  拆迁公司针对房屋签订的拆迁协议
    这段内容描述了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拆迁政策中的奖励费用有哪些?拆迁政策中的奖励
    2023-08-28
    64人看过
  • 房屋拆迁时,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一、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
    2023-04-04
    155人看过
  • 老家在进行房屋拆迁,忠县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赔偿费用通常有以下3种: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或叫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2023-03-02
    13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迁有没有赔偿,要看被征收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
    2023-06-17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公司房屋拆迁裁决委托书用公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拆迁公司可以申请房屋拆迁裁决。拆迁公司可以携带申请书、工商登记证明、拆迁许可证等资料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理通过对拆迁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按照裁决方案执行。
    • 拆迁部门是否可以接受房屋拆迁委托,怎么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0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房屋拆迁委托。这样规定的原因有三: (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行政相对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许可权,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政主体,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拆迁人,则是自己给自己发证,集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于一身,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对拆迁活动实施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行为,自己又直接从事拆迁活动,显然是不合
    • 购买农村房屋能否进行房屋拆迁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5
      农村房屋买卖,如果你非本村的村民,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政策中是不予承认的。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效果,因此你也无权要求以后的拆迁补偿。所以建议你谨慎购买以上房屋,否则你以后就仅仅只是能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购房款,而无权要求国家拆迁补偿。补充如下:如果属于可以上市买卖的房屋,那么主要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实际上使用居住,也已经付完所有的房款,那么即使
    • 房屋拆迁承租人委托分户,还能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能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吗首先,申请拆迁行政裁决的前提条件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没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即只有在双方没有达成书面的可供操作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其中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包括搬迁期限、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这些问题若未能顺利达成协议的,作为当事人的拆迁人及被拆迁人均有权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能否转让拆迁业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