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5:33 261 人看过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结合当前工程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市建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奥运场馆工程以及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要科学、客观的确定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定额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如建设单位要求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5%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复杂结构工程等无工期定额依据或不能适用工期定额计算工期的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最终工期。严禁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二、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三、施工企业中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涉及质量和安全的机构、人员、工期及重大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发,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

四、各施工单位发现不合格试验报告,必须及时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相关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有故意隐瞒、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重要部位、复杂结构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对于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大型构件、设备安装等重要工序,要做出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于技术难度很大、结构特别复杂的施工技术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评审后确定。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施工验收标准,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市建委备案。

七、工程监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市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费用不得低于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监理收费标准,严禁降低监理费用。

八、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工程建设各类验收标准、规范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要实施全过程现场旁站监督。

九、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北京市监理规程》以及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学习培训。

十、各检测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所有工程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力学试验数值实时上传到“建设工程检测监管系统”,所上传数据必须满足自动采集要求。

检测单位发现不合格试验报告,必须及时通报相关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十一、各区、县建委应积极开展本区、县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并制定本区、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及标准,具体工作可委托相关协会组织实施。今后市级优质工程原则上应从区、县优质工程中推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居住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钱江新城管委会,在杭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科[2004]174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建设发[2004]107号《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居住建筑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工作的管理,落实居住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施工过程监管、备案管理、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技术评估、成果鉴定等工作,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对杭州市进一步加强居住建筑节能工作作出以下规定:一、凡在杭州市区新建、扩建居住建筑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二、2004年7月1日起(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本市建设、设计
    2023-06-10
    144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诚信观念,保障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记录到建设行业良好行为系统的行为标准附件2:记录到建设行业不良行为提示系统的违法行为标准附件3:记录到建设行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的违法行为标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二00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诚信观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建设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记录、披露和移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是指记录建设、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
    2023-04-22
    274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现将《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是受业主委托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理企业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一)公共绿地工程: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广场、道路绿地、绿地内水面等;(一)单位附属绿地工程: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环境绿化工程;(三)用于城市保护环境的绿化隔离带、防灾等绿化工程。以上工程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计算住宅使用面积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各开发单位、各设计院:为了贯彻执行市建委、市规划委、市计委、市政管委、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商品房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售价的通知》(京建开〔1996〕462号文),特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仅适用于新建住宅商品房销售时计算使用面积。附:北京市计算住宅使用面积的规定一、住宅使用面积的概念是指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含吊柜)、户内楼梯等使用空间。所谓净面积是指上述各使用空间内墙皮的投影所包围的面积,内墙皮应是占墙面高度1/2以上的墙面内皮。二、户内楼梯面积的计算。户内楼梯按投影计算面积。包括在起居厅内的户内楼梯不再重复计算面积。三、坡屋顶使用面积的计算:利用坡屋顶作为使用房间时,除必要的卫生条件(盥洗、便溺、采光、通风)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能计入使用面积
    2023-06-10
    366人看过
  •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7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的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单位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报建设项目,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凡经批准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项目,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一)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上)。(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建设规模低于第(一)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1、
    2023-04-22
    120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使用新的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开发公司,各有关施工单位:我市自1991年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以来,对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安全施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和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旧的检查表已不能满足新的标准要求,所以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等标准制定了新的“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新的检查表自发文发布之日起执行,各施工单位,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各项标准和检查表,对施工现场实施检查,以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附表: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2023-06-10
    364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建委2004年9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方针,提高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近年来,我市组织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设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在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执行国家基建程序不规范,前期工作达不到规定深度;设计报审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近年来在模板工程施工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大模板存放、吊运、拆装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二、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
    2023-04-22
    271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国土房管局,各拆迁单位,各评估单位: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以下简称鉴定)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估价师协会)组建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接受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下同)申请或者拆迁行政裁决
    2023-06-10
    97人看过
  • 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2月11日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搞好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借鉴区内外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业园区的设立工业园区是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载体,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经济增长点。设立工业园区要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规划:工业园区的用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污染治理等都要做出科学、具体的规划,逐步使园区的建设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与城市整体布局相适应。2、符合政策:入园企业都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同时享受国家、地方的优惠政策;新上项目要符合规定的经济规模、
    2023-04-22
    217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为适应首都工程建设需要,提高本市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市建设委员会决定从2004年8月起开展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考核人员范围: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无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含北京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参加培训考核条件: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2、从事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满3年;3、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4、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三、考核内容:《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分项施工工艺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参考教材:《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四、培训方式:监理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培
    2023-06-10
    101人看过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事项规定》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我委实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事项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事项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暂行办法》(成府发[2001]118号),为适应我市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均实行联合办理。第二条联合办理由市建委主办,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由市建委统一受理。初步设计审查由主办单位组织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公安交通、气象和负责地震工作的相关部门及有关设计勘察
    2023-06-10
    298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文号:京建科教〔2007〕1154号发布日期:2007-11-8执行日期:2007-11-8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规划分局、文委,各有关单位:为保护北京古都风貌,加强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管理,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推进我市旧城保护、整治工作,市建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文物局发布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京国土房管房[2004]293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二○○七年十一月八日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1总则1.0.1为保护北京古都风貌,规范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依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本
    2023-04-22
    168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园林局:《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2004年3月5日第二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十日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最大限度地消除思想和体制障碍,切实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结合建设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第一条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规范建设行政许可行为。以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普遍清理,及时修改,及时废止。第二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项目服务机构到我省开拓市场,其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可以直接开展业务。第三条
    2023-06-10
    7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流程是怎么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流程如下1)根据图纸,由翻样出钢筋料单,并有项目工程师核对数量、直径、搭接位置和长度、弯钩角度、弯点位置,保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绑扎时认真执行操作工艺。2)混凝土浇捣前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各方面条件都齐备后,开出浇捣令。对于现场的振捣、养护都必须按操作规程或方案进行。及时抽检混凝土的坍落度,并制作好试块,试块要进标养室养护。3)在土建和安装的交叉施工过程中,要预先制定好操作顺
    • 与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有关的知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5
      根据相关的质量规范以及一些标准,一般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工程质量整改方案则是对这些问题进行补救而研究出来的这样一套方案。相关用料配比等也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在需要补救的时候研究出完善的整改方案是十分有必要的。
    • 房建工程质量的监督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1
      1、建立严格的组织措施 2、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工程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设兼职质检员。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3、工程质量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1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