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裁员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1:02:44 130 人看过

一、关于经济裁员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破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营方式调整等需要减少员工维持企业运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裁员,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该条裁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但是以下人员不能依据上述规定解雇: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二、裁员有补偿吗

1、被公司裁员一般是有补偿的。裁员属于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关于经济裁员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单位经济性裁员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书。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
    2023-02-23
    384人看过
  •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什么样的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和普通的犯罪人一样实施分类关押,经济犯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相对于暴力犯罪说的。如贪污、诈骗等。都关在一起的。立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认定有两方面根据:第一,行为本身的目的在于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第二,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及其它活动的法律法规。一、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
    2023-06-25
    13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经济性裁员的原因
    经济性裁员专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
    2023-04-22
    391人看过
  • 中国经济贸易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仲裁申请、答辩与反诉申诉人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收到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完备,应即将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连同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各一份,寄送给被诉人。被诉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20天内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并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被诉人如有反诉,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提交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在其书面反诉中写明具体的反诉请求,反诉原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地,并附具有关的证据文件;预缴仲裁费。(二)仲裁庭的组成双方当事人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后,仲裁委员会应即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果被诉
    2023-03-24
    135人看过
  • 怎么区别于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关系?
    一、怎么区别于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关系?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二)组织机构不同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然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法官都是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三)审级制度不同各国的仲裁裁决一般都采用一审终审制,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示
    2023-05-22
    29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仲裁解释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仲裁解释是怎样的?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二、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特点。仲裁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
    2023-04-21
    274人看过
  • 关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一、关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二、仲裁裁决的救济手段有哪些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仲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7)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予
    2023-06-03
    228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如何实施?
    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有: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2、用人单位依据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经济性裁员职工注意什么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第三
    2023-07-02
    485人看过
  • 关于裁员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2023-06-10
    455人看过
  • 经济法中仲裁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经济法中仲裁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经济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劳动争议仲裁“不受《仲裁法》管: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可起诉的规定源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
    2023-04-29
    442人看过
  • 关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有何规定
    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的交换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的、独立存在的条款,附属于合同的仲裁协议也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的、独立存在的一个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转让、失效、无效、未生效、被撤销以及成立与否,均不影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律师补充: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前款所述案件包括:1.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3.国内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如有必要,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授权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决定。当事人对仲裁地有约
    2023-05-06
    270人看过
  • 关于经济合同的仲裁时效
    经济合同的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三年。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民法典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时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2023-03-21
    82人看过
  • 适用于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主要是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人员的,需报告人社部门”公司裁员不足10%但是裁员人数满20人的,必须报人社部门备案。对于所裁减的人员,应当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给付经济赔偿金。一、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制定裁减人员的方案;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2023-02-19
    206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而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经济性裁员通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为改善状况而辞退成批劳动者的情形,它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方式之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如英国《雇佣权利法》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裁员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并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一、裁员的实质要件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方面考虑而进行的。尽管名为经
    2023-06-30
    5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关于辞退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2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
    • 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什么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6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是一次经济性裁减人员数量为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如果一次性裁减人员达不到这个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则不属于经济性裁员。
    • 裁员符合法定条件的规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7
      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关于裁员不能裁减人员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员不能裁减以下人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