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毒品犯罪案件是否会被判以死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00:31 104 人看过

一、对于毒品犯罪案件是否会被判以死刑

答案是会的,不过是根据以毒品的量作为量刑标准的。

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m;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三、贩卖毒品罪的贩卖方式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关于毒品犯罪死刑的条件和限制
    犯毒品相关的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一、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已经怀孕;3、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上述三种情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形,对其不适用死刑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对其仍可以适用死刑。二、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妇女在审判时流产不可以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
    2023-06-25
    375人看过
  • 对于少量毒品贩卖犯罪,判刑长度是多少?
    贩卖毒品不超过数千克的判刑如下:1、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毒品会判多久?贩卖毒品的判罚标准:1、贩卖对应品种毒品的数量大或存在法定情形的,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对应品种毒品的数量较大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对应品种
    2023-07-04
    46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对毒品犯罪实行死刑?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等。毒品犯罪什么情况下可能判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只适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而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一)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的: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
    2023-07-08
    279人看过
  • 可以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二、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023-02-20
    496人看过
  • 判决时是否可以考虑缓刑对于吸毒犯罪?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允许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可以由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在吸毒者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可以有偿提供,也可以无偿提供。容留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孕妇、75岁以上的,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容留他人吸毒罪可以判缓刑吗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分子还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
    2023-07-03
    249人看过
  • 涉嫌毒品犯罪,被判缓刑,是否仍需入狱?
    不一定,需要等待案件处理结果。只是说明你的案件并没有结束,因为你的条件符合监外居住,所以将你释放。在监外居住的这段时间里,你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除辩护律师、同住的家人)、不得干扰证人被害人等。如果有违规或重新犯罪,是会被重新收监的。另外你的案子并未结束,现在只是在监外内等候审判,如果你确实有罪,审判后仍要收监执行刑罚。如果你有轻判的情节或者根本无罪,你就不会被收监。监外执行期又异地犯罪如何收监对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在异地犯罪,如果罪行是在犯罪地被发现、罪犯是在犯罪地被捕获的,由犯罪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案件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罪行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罪犯被继续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期间发现的,由罪犯服刊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
    2023-07-19
    247人看过
  • 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是否需要做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关于毒品鉴定的问题近年来,假毒品、掺假毒品的毒品犯罪案件越来越多,特别在西北地区比较突出。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案件中也出现这种问题。因此,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进行鉴定,确定毒品的种类和含量,是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目前条件下,对于拟判死刑的案件,应该对所查获的毒品进行定性定量鉴定。对于作其他处罚的毒品犯罪案件,如果查获的毒品形状、颜色明显不同于原认定的毒品种类的一般特征,或者有争议的,也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后要逐步做到,使毒品的鉴定结论如同其他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一样,成为确定犯罪事实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证据内容。有关毒品鉴定的一些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作出规定。
    2023-06-11
    112人看过
  •  制毒与贩毒是否可以被判死刑?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制造毒品如果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形之一,或者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情形之一,就可以判处死刑。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制造毒品,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判处死刑:(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 私 贩 卖 制 毒 可 以 判 死 刑 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
    2023-09-01
    306人看过
  • 贩卖毒品50克“可以”被判死刑,但不是“必然”被判死刑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上述的重量是指贩卖海洛因的标准。而对于其他毒品,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10、
    2023-03-04
    380人看过
  • 毒品犯罪死刑量刑标准对哪些犯罪有效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1、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2、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走私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三、走私海洛因多少克判无期徒刑走私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有可能判无期徒刑。
    2023-04-05
    421人看过
  • 对于毒品累犯,刑罚是否为必要?
    毒品累犯再犯的判刑:《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毒品累犯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累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所以毒品累犯的条件有:1、前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其中之一,后罪只要是毒品犯罪即可;2、前罪必须被判处了刑罚,被免于刑罚或判处缓刑的不算;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被判处刑罚以后的任何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
    2023-07-13
    295人看过
  • 毒品贩卖罪能否判死刑?
    贩卖毒品最高可以判死刑。贩卖毒品一般达到以下量会被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每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男性有贩卖毒品案可以判死刑吗男性有贩卖毒品案可以判死刑。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
    2023-07-02
    131人看过
  • 贩毒案件中,属于哪一种毒品犯罪?
    贩毒是严重的刑事案件,其特征包括:(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换言之,只要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贩毒案件辩护人的范围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在我国应该没有人会不知道一切跟毒品相关的行为都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毒品的危害从上学开始大家都也学习到,并且这些都是鲜活的真实案例。国家也有很多优秀的缉毒警察牺牲在禁毒的战斗当中,所以对毒品的打击向来就是非常严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12
    435人看过
  • 对于贩卖20克毒品的罪犯,如何判刑?
    贩卖毒品20克量刑的标准为: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不足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足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1克死刑多少钱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8、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9、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10、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中华
    2023-07-04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毒品走私犯罪案例,走私毒品的犯罪会被判刑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8
      是的,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
    • 毒品犯罪案件主犯没有死刑,但又没有其它情节,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如果属于主犯,同时证据确凿的话,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如果被在身上或者车上查获,涉嫌运输毒品罪,当然,属于主犯的话,没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时,极有可能判处死刑。当然,如果在住处查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或者不在身上或者车上查获的话,自己不承认的话,证据有瑕疵,不会判处死刑。现在有很多毒品犯罪,包括贩卖、运输、走私、制造等情况,会存在引诱犯罪的情形即特情,这种情况,依法会从轻处罚
    • 现在国家对于哪些毒品犯罪的刑法案件可以不执行死刑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9
      死刑立即执行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因此在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时应特别谨慎,如有下列情形,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形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后的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无法鉴定的;(
    • 哪些毒品犯罪可判死刑哪些毒品犯罪可不判死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最高法定刑是有期徒刑。
    • 对于毒品犯罪判刑多久, 涉嫌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 毒品犯罪判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4
      要根据是非法持有还是运输、贩卖毒品确定罪名,然后才能确定刑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