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21:11 482 人看过

金华市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公示

停车时间

收费金额

核心区域

一级区域

30分钟之内

31分钟--1小时15分钟

1小时16分钟--1小时45分钟

1小时46分钟--2小时15分钟

2小时16分钟--2小时45分钟

2小时46分钟--3小时15分钟

3小时16分钟--3小时45分钟

3小时46分钟--4小时15分钟

4小时16分钟--4小时45分钟

4小时46分钟--5小时15分钟

5小时16分钟--5小时45分钟

5小时46分钟--6小时15分钟

6小时16分钟--6小时45分钟

6小时46分钟--7小时15分钟

7小时16分钟--7小时45分钟

7小时46分钟--8小时15分钟

8小时16分钟--8小时45分钟

8小时46分钟--9小时15分钟

9小时16分钟--9小时45分钟

9小时46分钟--10小时

金额对照表

收费

区域

一、核心区域:八一北街以东,人民东路以南,胜利街以西,婺江东路、飘萍路以北;以及时代广场周边区域、火车西站周边区域和五百滩区域。

双龙南街以东,义乌街以西,李渔路以北,双溪西路以南。

二、一级区域:一环道路以内除核心区域外的其他区域,金东区政府周边区域(光南路以北、东和路以东、东宁路以南、政和路以西区域)。

三、二级区域:二环道路以内、一环道路以外除一级区域以外的区域。

收费

标准

收费时段

区域

首小时

首小时后

备注

核心

区域

4元/小时

2.5元/半小时

1.停放时间30分钟内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超过首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多出部分不超过15分钟不得计费,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

3.同一道路涉及不同区域的,执行高一级区域的收费标准。

一级

区域

3元/小时

2元/半小时

二级

区域

2元/小时

1.5元/半小时

小型车按规定标准收费,中型车按规定标准2倍计收,大型车按规定标准3倍计收。

免费

范围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价格举报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整顿停车场价格秩序,保护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通告。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一)商业场所(含室内专业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补偿成本、依法纳税、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价格。(二)住宅小区(含商住楼,下同)配套停车场和工业厂房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统一基准价。经营者可根据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在不高于基准价的前提下制定具体价格。(三)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和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和扣车场(指因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扣或拯救的车辆停放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价格主管
    2023-04-23
    312人看过
  • 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京国土房管物[2002]973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各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创造我市居住小区安全、舒适、方便、文明的居住环境,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单位和机动车停放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物业管理企业可自行为业主提供停车管理服务,也可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凡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单位,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停车管理经营资质。二、停车管理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停车管理人员,健全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在停车场显著位置明示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收费价格,配备消防器材,安装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三、机动车长期停放的(按年、按月),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见附件
    2023-06-10
    311人看过
  • 机动车乱停放归哪里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机动车乱停放归哪里管机动车乱停放归哪里管,需要具体分析:物业公司或公安部门对于小区乱停车的行为,小区内有物业公司的,业主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派人协调,停车服务属于物业服务中的子项,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对小区内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可以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以及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管理。小区内没有物业公司或在消防通道上乱停车的,业主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由公安部门派员处理。二、车辆违停的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对车辆违停处罚不服怎么办行为人不服违章停车处罚的
    2023-06-12
    224人看过
  •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性停车场的建设和占道停车场的设置第三章停放管理第四章停放收费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经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4日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8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建设、设立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各种立体、地下、室内、室外的经营性停车场所和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第四条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主管机关。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主管机关。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规划行政
    2023-04-23
    379人看过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市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区计委、区物价局拟定的《上海市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已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九月七日上海市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和收费行为,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8号令]、原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定价目录〉中区域性定价权限的通知》[沪计价督(2003)001号]和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实施自行车综合管理有关收费的通知》[沪价公[2001]029号]有关规定,结合静安区实际情况,现制订如下规定:一、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含道路、住宅小区、商办楼等)从事非机动车停放、看管服务的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二、非机动车收费停放点必须由专人管理,无专人管理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收费。三、占用人行道路作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由区
    2023-06-08
    73人看过
  • 天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为促进资源再利用,规范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利用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利用、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依法应当予以报废的机动车,以及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报废机动车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港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集中发展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第六条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行业发展规
    2023-05-30
    228人看过
  • 邯郸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
    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机动车车辆清洗经营活动,保持机动车车辆车容整洁,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机动车洗车场的设置、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具体区域包括:(一)中心城区及其他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三)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其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公布。规定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洗车场,是指具备固定经营场地、配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洗车保洁设备及洗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机动车清洗保洁活动的场所。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机动车洗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机动车洗车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主城区机动车洗车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洗车场的监督、
    2023-11-30
    387人看过
  • 金华市预选机动车号牌
    法律综合知识
    在线办理金华市预选机动车号牌:https://jha.122.gov.cn/m/login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如下图所示。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汽车、大型或小型新能源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业务须知),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购车发票信息、上传购车发票照片、录入联系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
    2023-11-29
    376人看过
  •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存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停车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
    2023-04-23
    323人看过
  • 上海取消多处非机动车停放点收费
    最新的《上海市定价目录》本月起正式施行,目录中取消了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政府定价项目。新规出台前后,在中心城区一些原先收费的停车点看到,不少区域已经将收费牌撤下,这也意味着非机动车停放将不再收费。业内人士表示,取消收费后,部分车辆密集区域的管理难度或将有所增加,希望市民有序停车,营造更好的城市环境。停车收费点逐年减少据悉,在取消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政府定价项目前,本市保留的非机动车收费点就已经不多,且逐年减少,主要集中在车辆密集的楼宇和商圈附近。呼吁市民有序停车物价局表示,停车者应将车停放在划线区域,如果没有相应的价目表,就不再收费。若发现乱收费现象,可进行取证举报。随着多处收费点取消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后,乱停放现象或得到一定缓解。不过,也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员担忧,取消收费后,道路管理成本或将提高。《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占用人行道设置公交站亭、出租车扬招牌、道路停车场计费
    2023-05-30
    15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的通知
    市区各物业管理公司:现将《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一年四月十八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第四条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
    2023-06-10
    77人看过
  • 机动车被扣停车费怎么收
    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不需要车主缴纳。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怎样缴纳停车费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事故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场所、设施、财产,不得使用或者损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财产,第三人不得擅自损坏、转让、处置。行政机关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有权先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即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承担。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扣押车辆不需要支付停车费。二、违停要赔拖车费吗1、违停被拖走要及时去处理,不需要交拖车费和停车费了,有国家财政补贴了。2,事故拖车的话30天内不需要
    2023-02-24
    168人看过
  • 沈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沈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2006年2月20日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二○○六年三月一日沈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机动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交通、公安、建设、城建、规划、人防、工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公安、交通、人防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条
    2023-06-08
    122人看过
  • 驻厂机车验收人员经费管理办法
    一、预算的编制第1条驻厂机车验收室在每年十月中旬根据本室定员及有关规定经济、合理、切实地编报次年度的经费(按科目分季度)预算表,一式两份报部机务局;抄送所在工厂。机务局将各驻厂机车验收室预算审核、汇总后,送财务局列入集中费预算计划。二、支出科目内容第2条科目名称及内容1.×51一般生产人员工资:按机务局批准定员的验收人员工资。2.×59生产用工具备品:包括工具、量具、测量仪表及修理费用。3.×60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及防护用品的购置、洗涤、修理费。营养保健、防暑降温、防护药品及肥皂费。4.×69生产用杂费:包括生产用棉丝、电池、表格、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房屋清扫、照明、消毒用材料。5.×77副食品价格补贴:包括按规定由企业负担的部分。6.×77—1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7.×82福利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11%提取。8.×83职工培训费:包括在职人员脱产学习及日常职工技术教育经费,兼课津
    2023-04-14
    38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关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30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以及在道路范围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主要供社会车辆停放的机动车停放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的机动车临时停车
    • 小区摩托车停放私买车位,收取管理费合理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停车位空置期间,能不能不交管理费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有人认为该收,但更多的人觉得该适当减免。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停车收不收费需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与停车服务管理方共同协商。r
    • 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新规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 北京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是怎样管理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9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关于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的通知》精神,社会单位申办收费停车场须按以下程序和有关手续办理。 一、路外、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经营路外和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的单位,应先到所属区县市政管委会(建委)或小区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路外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路外登记表》)或《北京市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
    • 小区没有收停车费和电动车费, 停车场不放车, 停车场有权不让收停车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1、物业区域内的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为管理。2、如果是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车位的话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一定的看管费用及其他费用,物业公司应保证有专人专门看管并有一定的管理制度。3、既然物业公司收取了费用,就应该保证车辆安全。别听他们说只收取车位费不是看护费,车位及物业管理用房都不是物业公司的。哪里来得不让放车!4、可以让物业协商赔偿,不行的话可以把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不过要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