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与税额一般都没有伸缩余地,治安管理处罚却有一定的幅度,可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但后者较之那种“可以处罚”而无任何种类、幅度的规定,显然又属于羁束执法。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自由裁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否则行政执法将无所适从,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难以裁判。如何使行政行为既受法律的约束,又有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置的主动权,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行政执法专用章是在行政处罚期间的批准标志。行政执法专用章与普通的企业章不同,需要向相关的执法机构申请才能够盖章批准。对于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保存也十分严密,谨防用做不法的用途。在行政执法的申请当中当事人也有着一定的主动权。
《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属于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来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行政处罚事项而定。
-
未设定行政处罚法规或者规章能规定行政处罚
322人看过
-
行政机关被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
364人看过
-
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怎么规定
4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专用章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99人看过
-
能够制定哪些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
3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能否重复处罚,有哪些规定
486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
行政处罚决定专用章,如何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队: 你大队《关于要求增刻行政处罚章的请示》已收悉,为切实做好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城管执法工作,经研究,同意你大队增刻、启用行政处罚专用章,格式为“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专用章(5)-1、(5)-2、(5)-3”。行政处罚专用章只准用于执法文书,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你大队要制定使用行政处罚专用章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杭
-
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律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专用章是不是公章?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首先从法律文书上看,像行政处罚决定书之类的是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专用章无效。 行政处罚专用章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下发使用文件之后才可以使用。仅用于文件规定的处罚或许可类文书上使用。专用章超范围使用无效。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7对一个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言,事实行为程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种类都是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依据。从案卷管理上讲,事实方面的归纳为违法证据(也是处罚成立的依据),法条方面的归纳为法律依据。 在行政处罚中并没有没收财产这一处罚。 没收财产涉及公民、法人的权益甚重,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只能依法律剥夺,并应当经过司法程序。所以,行政处罚法没有将没收财产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没收财产的执
-
行政处罚法中的行政处罚有什么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26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主要是: (一)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1、严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 2、情节复杂的,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二)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