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预售广告不一致此时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6:40:25 493 人看过

开发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是不是一个意思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十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外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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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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