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与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4:50:11 121 人看过

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住院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类事件劳动者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进行相应的赔偿。这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还应根据自己的工伤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工伤索赔后,进行相应的劳动合同解除。

一、工伤未康复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赔偿

1、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伤者应享工伤待遇
    我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我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此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我的伤残等级为八级。我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并未提出异议,但认为我被撞伤是因为我违反交通法,横穿四环路,故我不应享受工伤待遇。现在,单位未支付我的医药费及受伤后的工资等。请问,现在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周丽法官: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既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认定你此次受伤为工伤,你所在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你相应的工伤待遇。现在,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
    2023-06-10
    230人看过
  • 工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有补偿
    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过伤残鉴定后才有经济补偿,如果没有伤残等级,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一、主动辞职单位是否给予赔偿主动辞职单位没有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员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经双方协调一致的,单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不胜任工作,单
    2023-02-27
    234人看过
  • 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否享受失业金?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因此可以据之前购买的失业保险,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辞职后,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案例描述]李某2004年到某单位工作,有劳动合同,且单位给其参加了失业保险,今年他因故辞职,请问,李某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案例分析]李某虽然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但是他的失业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以享受不了失业待遇。但是,如果李某的辞职,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所规定的原因,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以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而导致了职工辞职的,李某还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
    2023-07-29
    324人看过
  • 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什么
    一、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什么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3-04-28
    178人看过
  • 工伤在单位享受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在加工生产当中,很可能因为机器设备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其他各种因素发生工伤事故的,也许企业会认为已经将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监管做得非常到位了,但是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公司跟职工都一定要妥善的去处置。尤其是有些职工在治疗期间,可能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工伤在单位享受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在单位享受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2023-06-24
    418人看过
  • 未经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3-06-14
    136人看过
  • 没有认定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一、没有认定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
    2023-06-17
    156人看过
  • 单位是否可以因工伤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伤职工护理费标准及申报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一、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
    2023-07-04
    215人看过
  • 未足额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应补足差额
    2009年,吴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该公司按照地区职工平均工资2231元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2011年7月,吴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等级为9级伤残。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后,公司向吴某支付了医疗费、停工留薪费、护理费、生活费、交通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79元。今年1月,吴某再次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理由是该公司只按地区职工平均工资2231元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己仅获赔20079元。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伤残鉴定结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当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4226.28元×9个月)计算,共为38036.52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遭受事故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的实际劳动报
    2023-06-07
    488人看过
  • 南阳事业单位工伤待遇没有享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一、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17
    60人看过
  • 工伤定残后可否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解决后一般不可享受其他待遇,事情已经解决公司和国家有关单位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承担如下:1、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
    2023-03-12
    3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能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吗
    不可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为五、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为七到十级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只能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受伤职工提出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能在厂里吗?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能在厂里吗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除五至十级伤残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获得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
    2023-07-21
    419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吗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并且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
    2023-04-26
    2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因不能参加工作,所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此期间劳动者仍享受原来的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依法负责需要护理的劳动者所需的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女职工生育期的待遇有哪些女职工孕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
    2023-07-15
    13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待遇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
    •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后多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鉴定后能享受待遇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属于工伤的,构成伤残等级(五至十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时即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期间在用人单位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6
      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职工经鉴定为职业病的,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等于解除合同有特权,依然要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
    •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应享受什么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依据是什么。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停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自己主动解除合同,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不能再报销了,如果没达到伤残等级,是没有补偿的,也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