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多久未支付合同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5:40:15 205 人看过

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一、保险合同合同的分类与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按照合同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合同如何才能解除

解除保险合同有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旦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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