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对学生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6:13:34 90 人看过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并在合理期间内取得相关证明的;

(二)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事故的;

(三)学校有证据证明,学校及其教职工已经履行《学生事故处理办理》的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职责,但仍然没有避免事故发生的。

因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过错造成事故的,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教师体罚学生本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也伤害到了学生的身体以及心灵,如果因体罚而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对于教师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会如何的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重者也是可能会高达无期或者死刑的,所以,教育学生是老师的职责,但要按正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学校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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