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4:34:32 437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和发展,加速铁路政企分开,促进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经铁道部或者各铁路局批准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自改制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按照本通知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可以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二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08]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免征营业税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20号)相应废止。

附件:第六批改制后铁路建房生活单位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18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9【实施日期】2009-1-1【发布单位】【文号】局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以下简称174号文),现将174号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财税[2008]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将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至12
    2023-06-10
    130人看过
  • 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
    一、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
    2023-02-28
    424人看过
  • 建筑单位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咨询内容:建筑单位集资建房,是否要缴建筑业营业税?是否要缴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回复解答: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单位集资建房销售给职工,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集资者为未参加房改的职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权为集资者所在单位所有或以集资者名义购买;3、发生的建房费由集资者全额负担,所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门或房改办集资建房的批文。
    2023-06-07
    251人看过
  • 文物保护单位的营业税优惠政策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售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2023-06-07
    389人看过
  • 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
    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请遵照执行。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农村公路建设是国家继通县油路工程之后实施的又一项扶贫工程和德政工程,我州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打好这一仗,使我州广大农村群众早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根据交通部关于《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和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县通乡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通乡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一、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和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县通乡公路建设实施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二、实行征地拆迁优惠政策(一)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由县市人民政府包干负责,并按照建设需要及时交付土地。(二)涉及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经济林木补偿标准按低限执行,在公路留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应无条件拆除。公路留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草地、林地及留地以外国有荒山、荒坡、河滩,可根据建设需要报
    2023-06-08
    132人看过
  • 关于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设计处,计划单列市建委设计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发了《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对包括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营业税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均做了具体规定,请你们通知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认真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附件1: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
    2023-06-10
    193人看过
  •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
    2023-06-09
    324人看过
  • 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有关营业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一、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系指我国城乡公民个人或具有在华居住权的外籍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生活用居住房,能够提供其自住户籍证明复印件(无户籍在京购房和京籍人户分离者,凭该住宅所在地居民管理机构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自其支付第一笔购房款(以合法付款发票上注明的日期为准)之日起,至其销售该住房之日止,期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二、个人自建自用住房,系指能够由该住房所在地居民管理机构提供售房个人自建并自行居住证明的生活用居住房。三、对其他持有产权证明的个人自用普通住宅,自其取得产权之日起计算,期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对其销售该普通住宅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满一年者照章全额征收营业税。四、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系指执行国家房改办法的单位,以所出售住房所在地政府房改管理机关制定的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生活用居住房。对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
    2022-10-30
    251人看过
  • 建筑业营业税优惠政策
    (1)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的免税规定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单位或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军队系统工程,在办理有关免税事宜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军一级军事机关出具的国防工程、军队系统工程的证明,否则不予免税照顾。2001年1月1日后签订的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承包合同,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2)人防工程的免税规定纳税人承建列入国家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的人防战备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其取得的工程收入,经有权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免征营业税。
    2023-06-07
    85人看过
  • 铁道部、商业部关于解决铁路职工及其家属生活物资供应问题的联合通知
    自一九六一年以来,商业部、铁道部等部门就解决铁路职工生活供应问题联合发过三个通知。多年来,在全国各级商业、粮食、供销和铁路部门的共同努力、密切协作下,铁路沿线车站、工区、工程工地职工家属的生活物资基本得到了保证,安定了职工生活,促进了铁路运输和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为了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继续做好铁路沿线边远地区和工程工地职工及家属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商业部、铁道部一致认为,以前发出的联合通知不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有其现实意义,其原则仍继续适用。为适应形势发展,重点照顾“边、山、老、少、穷”地区,搞好对铁路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物资供应,再作以下通知:一、铁路企业线长、点多,职工及其家属分布在沿线各地,流动性大,生活艰苦。针对一些偏僻站区和工程工地商业网点和供应能力不足的情况,由铁路局,工程局设置生活供应车作为流动商店或在沿线偏僻地区和工程工地设置一部分商业网点,辅助国营商业网点之不
    2023-06-08
    353人看过
  •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09〕119号发布日期:2009-9-29执行日期:2009-9-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各地的反映,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的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财税[2008]157号第四条第(一)款通过金融机构结算,是指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规定的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发生的应收账款,应在纳税人按照银发[1997]393号文件规定进行资金清算后方可计入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按照银发[1997]39
    2023-06-07
    239人看过
  • 关于非铁路职工能买到单位福利房
    1、这是计划经济制度的产物,以职场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房间。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就是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一般需要五年。福利室是公司给予补助金的房地产,房地产证明书在公司,从5年到10年得到住宅主的手。2、近年来,铁路系统中低收入住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宅一般由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政策租赁住宅构成。这种类型的住宅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社不同。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只要是铁路系统正式职工,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基本上都能享受到这种住房福利,职工拥有完整产权,可出租.可售卖。保障室给一些铁路员工带来了近一生工资总和的福利。刚结束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决定,2013年铁路系统开始建设10万套。基本上建设了7、5万套保障室。3、非铁路工人是分配后可房地产证明书的福利室。名为保障房,实为半买半送的福利房,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没有哪种职工福利比住房福利更诱人.更实惠。非铁路职工是否可以
    2023-08-18
    120人看过
  • 关于神朔铁路占地征免耕地占用税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字[1997]21号陕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为了正确贯彻税收政策,我们就神朔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与陕西、山西两省财税部门和神华集团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国务院综合部门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现对神朔铁路占用耕地征免耕地占用税的范围明确如下:一、对神朔铁路线路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二、对神朔铁路沿线的车站、仓库、堆货场等生产设施占地,职工宿舍等生活区占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三、对与神朔铁路连接的铁路岔线线路占有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四、对神朔铁路建设临时占用耕地,按照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凡以前对神朔铁路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望陕西、山西两省财税部门与神华集团密切配合,按照上述规定将应交税款及时收缴入库。
    2023-06-07
    7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单位销售自建房免征营业税政策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从税法规定来看,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集资建房是房改初期为解决各单位住房紧张问题的一项临时性措施,现在住宅业已全面走向市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结束,也就不存在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
    • 财政部,XX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是哪一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2003.1.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第16号文件。
    • 铁路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契税的,只要符合规定税收优惠条件均可享受新政策。其中,对于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4平方米的税率是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2%。此次优惠税政有两个最大变
    •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1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税收做出了以下规定: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费(即免税)。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的,经
    • 事业单位房地产税优惠政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人民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或者向社会捐赠,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范围。捐赠的住房,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费减免相关政策。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享受政策优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