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主要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26:02 82 人看过

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赃物,即通过犯罪手段取得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等,否则,就不构成本罪。至于赃物是犯罪分子使用何种手段,从何处取得、准备干什么用,都不影响定罪。如果窝赃犯罪分子用于犯罪的作案工具等物品,意在保护犯罪,就不构成窝藏赃物罪,而应以包庇罪论处。

该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的行为。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有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使之不被查获;收购赃物,主要是为了销售获利而收购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买赃自用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收购赃物罪;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或者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赃物。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窝赃、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本罪;实施两种以上行为的,将其行为并列判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该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认定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进行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在当天知道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等等,或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可以通过考察以下几个因素:犯罪的时间、犯罪的地点、收购物品的价格、物品本身的特征、物品本身的性质、本人的一贯表现、行为的方式等,构成本罪不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盈利的目的或者动机,即使行为人无偿地为他人销售赃物,也不妨碍构成本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如何处罚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处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较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二)本罪与窝赃罪的界限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毒赃。而窝赃罪的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犯罪以外的所有的刑事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其次,本罪的法定刑要比窝赃罪的法
    2023-07-24
    286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立案标准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立案标准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两高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导致对该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歧。因为没有数额限制,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前罪构成犯罪,后罪就认定犯罪。而且,无具体数额规定,造成定罪量刑随意性增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作为一种犯罪,应当由情节来确定其罪过的大小,而数额是确定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往往比照前罪的数额定罪量刑,但是比照的程度又不相同,造成如果两个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判处的结果却可能不一样,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量刑标准(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023-04-25
    377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如何处罚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处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干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的区别: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罪,而后者的上游犯罪是一切犯罪;前者侵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者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
    2023-07-31
    265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量刑标准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构成1、罪体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1)窝藏赃物。这里的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2)转移赃物。这里的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3)收购赃物。这里的收购赃物,是指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4)代为销售赃物。这里的代为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客体是赃物。这里的赃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赃物。2、罪责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根据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的规定:认
    2023-02-19
    90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该如何处罚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处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多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形如下: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刑法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判罪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
    2023-03-13
    293人看过
  •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本法第312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2023-05-3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具体来说:1、从行为方式来看,包括窝藏、转移、收购和代为销售四种形式。“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代为销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概念: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泛指一切犯罪所得的赃物,后者仅限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窝藏、转移、收购、销售四种情形,后者包括窝藏、转移、隐瞒三种情形。显然,两者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形,前者是普通法条,后者是特别法条,特别法条在适用时优先于普通法条。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犯罪构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具体来说: 1、从行为方式来看,包括窝藏、转移、收购和代为销售四种形式。“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的界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即本罪的客体。后者针对的是犯罪的人,即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后者包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如果行为人通过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方式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则属于牵连犯的情形。前者是手段行为,后者是目的行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