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只收定金可否毁约
房屋买卖只收定金不可以毁约的。定金属于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赔偿,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双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买房定金合同怎么才有效
买房定金合同有效的要求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n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房屋买卖不过户只公证毁约金是多少
260人看过
-
房屋买卖能否只收定金不取消合同
2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金约定过高可否要求降低?
31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430人看过
-
违约定金能否在房屋买卖中退还?
3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遇拆迁合同可否约定
48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毁约订金是否退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1,保存好你们的买卖合同。2,房东不卖房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只能选择其一。3,尝试再次联系对方,与房东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沟通的过程可以录音,固定证据。4,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向对方释明法律规定,说清楚法律风险5,律师函还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你方身份证,对方身份证明以及相
-
房屋买卖在规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房产买卖一方毁约只赔违约金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就你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救济以赔偿损失
-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如何才算是毁约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
-
民法典能否约定定金买卖房屋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6买卖房屋约定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房主收后毁约不卖,房屋买卖能否因房价上涨而解除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房主收定金后毁约不卖2014年1月7日,经深圳市XX公司居间介绍,业主覃小姐与买方余小姐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将自有深圳市南山区荔湾路光彩山居岁月家园某房产以109万元实收的价格购卖予余小姐。合同约定,余小姐在签约2日内付足定金2万元,1月21日前监管首期款19.8万元,余款按揭支付。覃小姐在签约后3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给担保公司指定人员,委托担保公司融资赎楼。双方于银行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