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一般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如果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原要约的内容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则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禁止受要约人变更的以外,承诺仍然有效。
一、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情况有哪些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受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去效力;2、要约人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要约时,要约失去效力;3、要约中明确的承诺期限已经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及时作出承诺的回复时,要约失去效力;4、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一些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
三、民法赠与合同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条件,即赠与财产的要约和接受赠与的承诺达成一致,具体如下:1.赠与财产的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接受赠与的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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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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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要约必须在承诺作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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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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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会怎样,承诺有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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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提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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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必须要见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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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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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必须一致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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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只能是特定的人。比如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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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时,承诺是否与要约的主要内容一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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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承诺成立的必要条件,承诺与要约内容不一致如何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一、承诺成立的必要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将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成立,应具备下列要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承诺与要约内容不一致怎么办对于实践中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不一致时,承诺的效力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 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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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