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权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42:23 196 人看过

建设工程款纠纷是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承揽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官司应该向哪个法院

房产官司应该向哪个法院才能起诉,应根据实际情形确定。如果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没有管辖约定的情形下,到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卖房合同的管辖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按照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规定,确定纠纷处理的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款纠纷相关文章
  •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1.协商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2.调解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3.仲裁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4.诉讼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二、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建
    2023-06-07
    177人看过
  • 管辖约定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的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优先适用于约定管辖。当事人约定的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约定的管辖无效。建设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部门如何确定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南通: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施工地法院管辖
    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被告以该案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对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作出终审民事裁定:撤销一审法院民事裁定,将该案移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今年1月,家住江苏省启东市的邵某与江苏南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通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称,本案的施工合同有三个分包人,其中之一的邵某在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两位在山东起诉,工程款难以计算,且本案合同履行地在山东省济南市威海路,应当移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启东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即建设工程施工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023-06-08
    238人看过
  •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二、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
    2023-04-23
    4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建筑工程纠纷中由谁负责举证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确定,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具体如下: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2.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合法的到期债权”即指工程款已经由双方结算完毕且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已经届满。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系合同相对方,故实际施工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且逾履行期。3.在实际施工人已经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成立完成了证明责任后,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的事实已经查明的情况下,对“欠付工程价款范围”的举证责任不应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应将举证责任倒置为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二、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2
    2023-06-07
    315人看过
  • 建设工程都包含哪些法律纠纷
    建设工程包含的法律纠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一、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在工程建设中,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筑工程承包责任及法律观念不强等造成工程款拖欠、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如果发生工程造价纠纷,法院
    2023-06-28
    66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应用法条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三)《民法典》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民事起诉状原告: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住
    2023-06-08
    121人看过
  • 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债权转让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民诉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2023-07-30
    176人看过
  • 采购铁路建设施工物料的合同纠纷管辖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遵守。一、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工程欠款纠纷一般认为是合同纠纷,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需要注意的是,
    2023-03-13
    156人看过
  • 建设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2、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3、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
    2023-03-12
    300人看过
  • 公司管辖民间纠纷有哪些法院有管辖
    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涉外离婚国外财产如何处理涉外的离婚案件对于财产的处理,根据双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在我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居间合同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居间合同的管辖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的居间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2023-02-04
    318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起诉需要多久解决?
    一、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起诉需要多久解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适用程序来判断。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工程款讨要法院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
    2023-04-18
    478人看过
  • 哪些案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哪些案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所谓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
    2023-04-30
    426人看过
  • 怎么确定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如何确定管辖投资协议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实际履行,可以由合同主要义务的履
    2023-03-06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款纠纷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发包人未按... 更多>

    #工程款纠纷
    相关咨询
    •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析。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
    • 工程合同纠纷能归建设投诉管辖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 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
    • 工程建设分包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上可知,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则被告住所地人们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28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