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社保伤残赔付2024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2 15: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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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障之费后,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出现工伤情况,将按以下两种情形予以赔偿:
第一种情况是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责任;而在这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支付包括医疗费用治疗康复费用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进一步派发外地就医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并为护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买单。
第二种情况即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此时用人单位只需承担以下三项工伤赔偿费用:
停工留薪时期的工资福利、五级与六级伤残者的津贴,以及如果劳动者选择离职的话,则应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与此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按照相关条例负责承担以下七项工伤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以及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在劳动者选择离职时支付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补助金,直至一至四级伤残者的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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