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遗患无穷一国企与新丝路老总对薄公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8:52:24 224 人看过

因为集资房的所有权问题,“中国模特教父”、新丝路模特公司老总李小白和三亚的国有企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现已分解为天涯海角公司和鹿回头公司)对簿公堂。开庭两年了,法庭都没有下判决书。

李小白称,自己在三亚购买的集资房被旅游公司个别领导侵占;旅游公司却认为,李小白不具购买资格,收回集资房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李小白一起参与购买集资房却被旅游公司收回的还有媒体人士徐睿、经商人员陈传洪等人,他们均认为自己的合法房产被侵占。

集资建房资金不足寻求外援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旅游公司计划在三亚市月川小区自有商业用地上集资建房,这已是三亚市最后一批集资建房。这时候的三亚刚刚走出上个世纪90年代房地产泡沫的阴影,很多人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信心。

一直负责集资建房工作的旅游公司原副总经理陶列平介绍说,由于三亚房地产市场刚刚回暖,旅游公司职工对此缺乏认识,集资建房刚开始时很多职工没有要,虽然公司747名职工中有634名都无住房,但最初统计要买集资房的只有50多户。公司多次开会动员,仍然有近40套无人购买。

于是旅游公司同意把购买条件适当放宽到公司职工以外的合作单位和人员,包括4名公司已离职人员、8名国资委(旅游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人员、21名外单位人员和4名合作单位人员,共计37人。购买集资房的房价则从1060-1198元/平方米不等,并分别在2003年11月20日与旅游公司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其中两人交了房款,但未在协议书上签字)。

李小白作为新丝路模特的老总,2000年开始已在三亚举办新丝路模特总决赛,成为三亚的知名人物。李小白说,他当时并没有想在三亚买房,旅游公司找到他,问他是否愿意参加集资建房,在了解到集资建房的人数不足时,自己才同意购买。

然而,旅游公司董事会在2008年2月19日上报给三亚市委书记等领导的报告中却认为,按照三亚市1995年颁布的《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暂行办法》的第二条,“凡有三亚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属于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及危房户均可参加集资建房”的规定,李小白等人不具备在三亚市内参与集资建房的资格和条件。

李小白和陈传洪等人认为,当时是旅游公司找到自己参与集资建房的,旅游公司并未告知三亚的这一规定,否则自己不可能参与。因此,即使没有购买集资房的资格,相关的损失也应该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旅游公司负责。

付完购房款被告知协议解除

李小白等人与旅游公司签完集资房协议后,交齐了30%的首付款。随着集资楼的顺利施工,37户外单位和合作单位人员也开始陆续交齐购房款。

到目前,除李小白等人外,已有30户外单位人员装修入住。但李小白等人的交付房款过程却被认为是严重违约行为。

旅游公司上报给三亚市委书记的最新报告认为,自李小白等人2003年9月分定房子后,一直拖延至2006年1月20日才补交齐应交买房款,按公司集资建房领导小组规定的交款期限,拖延了两年多,已构成严重违约。

除此之外,旅游公司还提到了李小白等人与其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虽成立但在法律上尚未生效。理由是《三亚市集资建房协议》是由三亚市房改办统一制定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其第十四条已明确硬性规定须经市房改办签证盖章生效,但李小白等人的协议没有经过鉴证盖章,属于无效合同,李小白等人的购房款则于2008年1月10日移送至三亚市公证处存放。

李小白、陈传洪等人不同意旅游投资公司报告的说法,他们说,并非只是他们的协议没有房改办的签证盖章,为什么却只针对他们几个人?

至于交款拖延问题,李小白、陈传洪同样认为责任在旅游公司。他们指出,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账户在2004年就被注销,他们的购房款汇不进去,2006年1月旅游公司给他们发了催款通知告诉了新的银行账户后,他们均及时按照旅游公司的期限将余款打入了新的银行账户,之后多次找旅游公司拿房均被拒绝。

旅游公司原工程部经理、集资建房办公室主任刘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并不是李小白他们不交钱,是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账户2004年1月25日注销了,他们交钱的事也只能暂时停下来。

记者在旅游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发现,直至2007年7月10日,旅游公司工会才开始向董事会建议终止李小白等7人(其中两人已交纳房款但未在协议上签字)的买房资格;2007年7月16日,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了可以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并处理相关房产的审查意见书;2007年8月10日,三亚市国资委同意旅游公司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2007年9月30日,旅游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

目前,距离月川小区不足50米远的”山水天城“商品房小区房价已到了近3万元/平方米。

付完购房款被告知协议解除

李小白等人与旅游公司签完集资房协议后,交齐了30%的首付款。随着集资楼的顺利施工,37户外单位和合作单位人员也开始陆续交齐购房款。

到目前,除李小白等人外,已有30户外单位人员装修入住。但李小白等人的交付房款过程却被认为是严重违约行为。

旅游公司上报给三亚市委书记的最新报告认为,自李小白等人2003年9月分定房子后,一直拖延至2006年1月20日才补交齐应交买房款,按公司集资建房领导小组规定的交款期限,拖延了两年多,已构成严重违约。

除此之外,旅游公司还提到了李小白等人与其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虽成立但在法律上尚未生效。理由是《三亚市集资建房协议》是由三亚市房改办统一制定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其第十四条已明确硬性规定须经市房改办签证盖章生效,但李小白等人的协议没有经过鉴证盖章,属于无效合同,李小白等人的购房款则于2008年1月10日移送至三亚市公证处存放。

李小白、陈传洪等人不同意旅游投资公司报告的说法,他们说,并非只是他们的协议没有房改办的签证盖章,为什么却只针对他们几个人?

至于交款拖延问题,李小白、陈传洪同样认为责任在旅游公司。他们指出,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账户在2004年就被注销,他们的购房款汇不进去,2006年1月旅游公司给他们发了催款通知告诉了新的银行账户后,他们均及时按照旅游公司的期限将余款打入了新的银行账户,之后多次找旅游公司拿房均被拒绝。

旅游公司原工程部经理、集资建房办公室主任刘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并不是李小白他们不交钱,是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账户2004年1月25日注销了,他们交钱的事也只能暂时停下来。

记者在旅游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发现,直至2007年7月10日,旅游公司工会才开始向董事会建议终止李小白等7人(其中两人已交纳房款但未在协议上签字)的买房资格;2007年7月16日,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了可以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并处理相关房产的审查意见书;2007年8月10日,三亚市国资委同意旅游公司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2007年9月30日,旅游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

目前,距离月川小区不足50米远的”山水天城“商品房小区房价已到了近3万元/平方米。

收回的房产去哪儿了

在2007年9月30日旅游公司董事会全体会议的决议中,记者发现,董事会决议将解除协议收回来的房产售给了江桂金、邢益民、廖永明、关进敏、詹和泉、陈忠敏、吴海钰。

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李小白、陈传洪、徐睿等人发现,2007年购买旅游公司的集资房时,江桂金是三亚市国资委书记,邢益民是旅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廖永明是旅游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关进敏是三亚市国资委主任、旅游公司董事,詹和泉是三亚市国资公司总经理,吴海钰是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

时任旅游公司董事长的邢益民在2008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董事会决议确实把房子卖给了上述7人,他们均是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

邢益民称自己是住房困难户,一直住80平方米的房子,两个儿子也很快就要结婚。

时任三亚国资委书记的江桂金在2008年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自己是无房户,他说自己在三亚并没有住房。

而记者日前在三亚再次联系采访购买了上述转售房产的原三亚市旅游公司相关领导和三亚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时,对方均选择了回避。

在旅游公司工会2007年7月10日上报董事会解除与李小白等人购房协议的建议书中提到:“本公司目前有500多户干部职工申请买房。”

2008年上半年,李小白等5人将此事起诉至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开庭审理。陈传洪告诉记者,两年多了,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

在等待判决书的这两年期间,李小白还发现,自己虽然向法院申请了对争议房产的保全查封,但分了他新房的住户还是撕掉了法院贴在大门上的封条,并装修了尚有争议的房产,李小白虽多次向法院反映,却没有结果。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双方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是否有效。”近日,在三亚市城郊法院,该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本案的有关情况。该负责人说,法院方面对于本案的态度十分慎重,多次召开审委会讨论,并召集相关各方进行协调。同时还试图调解此案,但由于双方均不愿让步,调解也无法进行。但据他透露,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协调,法院方面已经对此案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

单位集资建房如何办过户手续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但是产权不完整,当事人要想过户单位集资房,需要取得单位的同意,并且补足差价,就可以按照一般的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了,具体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资房相关文章
  • 孕妇与东家多次对薄公堂,所为何事?
    近日,静安法院判决由科技公司支付王蓓(化名)7个半月的最低工资7000余元,替王蓓办理退工手续,并出具退工单。据闻,王蓓自其怀孕后数次与公司对簿公堂。这是怎么回事呢?2002年7月,王蓓进该科技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担任总经理秘书。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逐年续签至2008年7月31日。2008年7月17日,王蓓怀孕了,同月31日,该科技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王蓓与该科技公司顺延劳动关系至其哺乳期满,恢复支付工资等。2009年3月中旬,王蓓生育一女。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间,王蓓与科技公司又为年终奖、双方是否该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起争议。在2010年6月下旬,王蓓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裁决认定科技公司需支付王蓓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的工资7000余元,并为王蓓办理退工单手续。科技公司与王蓓均不服该裁决,分别向法院起诉。科技公司诉称,2009年
    2023-06-10
    377人看过
  • 新旧主人为10万元房屋遮光补偿费对薄公堂
    中国法院网讯秦某将房屋卖给温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温某在入住后却发现秦某已将遮光补偿费10万元和噪音扰民费180元领走。为索此款,温某将秦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这起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温某诉称,2005年10月21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秦某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314号楼109号房屋卖给原告。当日,双方办理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2006年1月24日,原告入住该房屋。2006年2月17日,原告收到北京市规划委关于房屋存在严重遮光问题的答复函,方知被告已于2005年9月5日从开发商处领取了遮光补偿费10万元、2005年10月至12月3个月的噪音扰民费180元。原告认为,由于签订合同时遮光建筑仅加盖了3、4层,原告无法预见严重遮光的事实,而被告亦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
    2023-06-10
    93人看过
  • 姑侄产继承纠纷对薄公堂
    李老汉去世以后,姑侄之间为了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发生争吵,三个姑姑强调遗产没有侄子的份额,而侄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全部继承,争吵愈演愈烈,各不相让,亲朋好友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姑侄亲情被撕裂。一方持的是最具效力的公证遗嘱,一方持的是自书遗嘱,孰是孰非似乎已很明了,但法官面对的是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而且是因公证人员的过错而导致的纷争,匆忙下判显属不妥,怎么办?近日,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姑侄间遗产继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阴差阳错三更遗嘱李老汉与其老伴共育有三女一子,其子因病先逝,留有一子,小小李。李老汉的老伴因痛失爱子而悲伤过度,将自己遗产处理后,就随儿子驾鹤西去了,留下李老汉孤苦度日。李老汉看着失去父亲的年幼孙子,想着从此孙子将在没有父亲的庇护和关爱下艰苦成长的情景,不禁悲从中来,为了使自己的孙子今后能够继承家产,生活的更好一点,也为了惟一的孙子能为自己养老送终,李老汉征求三个女儿的意见,三
    2023-04-23
    90人看过
  • 空口无凭后患无穷
    案例描述:某花园在2001年进行了改造,催收改造费用的同时,有部分住户因种种理由不愿交费。处理过程:业主声称管理处的改造方案从没通知他们,也没有让他们看,他们根本不了解,所以暂时不能交改造费,后经了解,管理处的方案曾在小区张贴很久,收费时也曾将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告知住户,但未留下任何记录作为证明。后经反复沟通,解释,业主交完欠费。案例点评:在一些重大的事项与业主沟通后,一定要留下书面证据,以免口说无凭,使工作变得被动。
    2023-04-22
    417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惹风波姑侄反目对薄公堂
    近日,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姑侄间遗产继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阴差阳错三更遗嘱李老汉与其老伴共育有三女一子,其子因病先逝,留有一子,小小李。李老汉的老伴因痛失爱子而悲伤过度,将自己遗产处理后,就随儿子驾鹤西去了,留下李老汉孤苦度日。李老汉看着失去父亲的年幼孙子,想着从此孙子将在没有父亲的庇护和关爱下艰苦成长的情景,不禁悲从中来,为了使自己的孙子今后能够继承家产,生活的更好一点,也为了惟一的孙子能为自己养老送终,李老汉征求三个女儿的意见,三个女儿尽管自己家里并不富裕,有的甚至生活还比较困难,但想到侄子从此没有了父亲,比自己更困难,都同意李老汉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孙子。于是李老汉于1999年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全部赠送给孙子,并到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02年,因遗嘱内容需进行一些变更,李老汉又到该公证处重新立了一份遗嘱,但遗嘱中还是将自己的遗产赠送给孙子,该份遗嘱写明要求公证处撤销1999年所
    2023-06-08
    178人看过
  • 买卖无证拆迁房对薄公堂:拆迁户因房价上涨反悔
    1996年,政府部门将鼓楼区湖滨路以南,后曹南侧宅基地合计9.1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福州鑫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其进行商品住宅建设的用地。该项目由晋安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实施拆迁。鼓楼区西峰里的阿力(化名)已故祖父的房屋也被列入拆迁范围。经房管部门裁决,以产权调换形式安置被拆迁人一间套户型一单元、1.5间套户型两单元。之后,晋安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福州鑫人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裁决书,安置给阿力祖父的各继承人相应房产,并分别制作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其中,阿力和弟弟应安置52平方米的一单元房子。后阿力兄弟因对拆迁安置方案不满,都没有在安置协议上签字。1999年9月,安置房回迁,阿力的安置房选择确认为鼓楼区卧湖路某新村的807单元,并由晋安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出具了回迁结算单,阿力应交纳的安置房差价款为2337.79元。阿力因始终对原被拆迁房的产权面积存在争议,未与晋安区房地产综合
    2023-06-0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资房
    词条

    集资房是由国家以及单位共同负担的住房,以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并对于一些困难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政策上的扶持。 单位以自己筹集的资金建造房屋,且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或住户中买卖,是一种特殊的房产形式。... 更多>

    #集资房
    相关咨询
    • 四子女为争夺父亲"遗产房" 与八旬老母对簿公堂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1-21
      为了一套不足45平方米的房子,81岁的老母亲跟4个50多岁的子女对簿公堂。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判决,老母亲取得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产权。    法院审理查明,林依姆的老伴郑依伯去年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台江的房子。郑依伯在2002年和2005年,曾先后两次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由林依姆继承。    但是老人的子女们认为,父亲十年前就患老年痴呆症,后来病情逐渐加重,到2003年已经丧失语言表达能力,所以他所立
    • 四子女为争夺父亲"遗产房" 与八旬老母对簿公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2
      为了一套不足45平方米的房子,81岁的老母亲跟4个50多岁的子女对簿公堂。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判决,老母亲取得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产权。   法院审理查明,林依姆的老伴郑依伯去年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台江的房子。郑依伯在2002年和2005年,曾先后两次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由林依姆继承。   但是老人的子女们认为,父亲十年前就患老年痴呆症,后来病情逐渐加重,到2003年已经丧失语言表达能力,所以他所立的遗
    • 建筑企业总与子公司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请详细的表述案情,律师好给予针对性答复。
    • 非法集资老板总跑路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9
      公司非法融资后老板跑路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报警,由警方处理。非法融资涉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及时报警由警方处理,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2、收集保留相关出资证据,以便理赔。 3、注意警方申报通知,及早进行申报,当警方追回赃款后,尽可能获得受偿。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
    • 集资建房与国有建房的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