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出租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10:52 384 人看过

一是,尽管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对外租赁给他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但其出租的权益范围不能超过原承包经营合同范围,仅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权进行出租,出租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原承包合同相冲突;

二是,出租后,原承包合同关系、内容并不发生变化,原承包经营权依然存在;

三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发包方与承包方,承包方与承租方为合同主体,发包方与承租方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民法典关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本条为新增法条。解答“三权分置”作为中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标在于放活经营权的同时,不损害农民利益。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则为放活经营权的具体举措之一。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上而言,存在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不论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抑或是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以依法进行流转。

二、入股土地经营权是怎么回事

所谓入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条第4款的规定,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从前述规定看,基于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方式或者来源的不同,在政策上对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不同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承包人对土地经营权作为股权,折股投资从事农业生产的一种方式,对于解决农民分散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不足的弱点,以及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出租相关文章
  • 售后包租法律特征解析
    售后包租”是一个曾经让人们谈之色变的房地产市场破坏分子。近期,一些售后包租房地产产品再次走上本市房地产市场舞台。曾经的痛楚尚历历在目,先前有些售后包租的购房人,以高价购买房屋却无法从发展商处兑现包租的承诺。现在的售后包租是否还是原来的模样呢,借一句老话“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欢迎能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售后包租,并希望读者能够轻松享受正规合法的售后包租。1997年上海市政府曾经出台了上海市房屋售后包租试行办法,随着1999年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条例的颁布实施,该文件已经取消而失效。什么是商品房售后包租商品房售后包租是指发展商为促进销售,在其投资建造的商品房出售时与买受人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年限内由发展商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包租,以包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行为。不能碰的售后包租不是商品房项目,不得实施售后包租。那些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能在建设期间进行售后包租,
    2023-04-22
    4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吗如何出租入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出租承包权的方法: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一)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二)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三)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
    2023-04-03
    2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继承、征地补偿等问题解答
    A:承包是指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作为承包方,将集体的土地、林地依法承包给集体的农户,农户成员进行种地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期是多久?A:农民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农民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山、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可以招标、拍卖承包。农户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原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满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合同期满后,草原、林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顺延。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农业用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自愿有偿的合法方式转让,即可以通过转让、转包、租赁、交换、股份购买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抵押合同经营证需提供林权证
    2023-05-31
    451人看过
  •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安置补偿费是给有承包权的人,也就是出租人,青苗补偿费是给承租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一、农用地的补偿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法律并没有对各类农用地怎么补偿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农用地里耕地的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他地结合自身用途,参照农用地进行补偿。土地补偿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看这三
    2023-02-20
    206人看过
  • 区分承租方和出租方的特征
    1、定义不同。出租人是指在一段租赁关系当中,将自己的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人,收益的人。承租人是指在这一段租赁合同当中,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且需按照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例如租赁房屋的房客、租赁店面的经营者等。2、权利不同。出租人是有检查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的权利,这也是为了保障出租人的财产安全。其次,如果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物来进行非法活动,可以向社区或者是有关管理部门来举报,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而承租人拥有使用权,在不破坏租赁物、改造其原本面貌和构造、不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的前提下,是可以完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拥有房屋租赁权,在没有合同条约的束缚前提之下,承租人是有权再将租赁物再租给第三方的。3、义务不同。出租人需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的财产使用权,而且在使用期间需要负责检查以及维护房产的安全,以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而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的许可下,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结构
    2023-07-06
    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特征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包括: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包
    2023-07-08
    149人看过
  •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
    承租人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进行一定的赔偿。1、公房承租人公房分为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公房承租历时已久,关系到承租人的基本生产条件。因此,在实践层面,为了保障公房承租人的生活水准,各地方都结合当地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同时往往采取先房改再征收等措施,切实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您可依照当地具体规定的补贴办法,维护自身权益。2、私房承租人私房承租不同于公房承租,私房承租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房屋被征收是不可抗拒的事由,因此作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也即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此租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呢?首先,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您就应考虑到此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在租赁合同中应约定补偿条款,从而防范以为然。根据宪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房屋承租人应该得到相应的搬家费、临时安置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等。各地政府也往往会出具相关办
    2023-11-27
    300人看过
  • 土地出租与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一、土地出租与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还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托管。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它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与租赁的规定,有如下区别:1、权利类型不同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
    2023-05-06
    94人看过
  • 出租的土地,征地补偿款该咋分,看法律咋说
    陈先生自己没有土地,但是却想自己实际种植点什么东西,于是陈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先生,两人将租金等协商妥当后签订了承包合同。因为并不知道这块地之后会被征收,所以承包合同中对此也并没有进行详细约定。就这样,陈先生精心将土地打理的井井有条,一切都好像走上了正轨。但是天不遂人愿,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政府修路征地的公告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出现。租地经营后遇征收,承租人怒了,我还没赚钱呢,土地补偿该给我政府在找到陈先生谈相关的征地补偿后,得知陈先生并非土地的实际所有人,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只能给土地所有权人。陈先生知道后,很气愤,自己辛辛苦苦耕种的土地为什么自己不能取得全部的补偿款呢?陈先生于是找到李先生,质问他,为什么政府征收土地这件事没有提前告知,现在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国家就要征收土地,土地也才开始有产值,现在自己损失很大,土地补偿全部应该给我。陈先生质问李先生是不是蓄意隐瞒国家土地征收事实。面对陈先生
    2023-04-13
    44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有哪些特征
    (1)它是在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上设定的物权。这里“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它是以农村土地为标的物的他物权。(3)它是享有和行使以对农村土地之占有为前提并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即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主要包括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占有、使用、收益三大权能以及“依法承包该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4)它是依承包合同生效或依法登记而发生的权利。(5)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承包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两种。(6)它是以耕作、养殖、竹木、畜牧为具体内容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7)它是以农村土地的使用目的为农业目的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8)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特定义务主体(即发包方)的相同性。(9)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定性。(10)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权利的可流转性。
    2023-06-15
    43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特征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经营权里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3、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
    2023-08-05
    28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一、物权种类中的用益物权有哪些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解决资产闲置和资源缺乏的矛盾,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如何构造中国的用益物权体系,学者
    2023-03-05
    483人看过
  • 出租土地承包人签字有效吗
    一、出租土地承包人签字有效吗只有承包人签字的出租土地合同是无效的,必须出租土地合同的双方都签字才有效。租地合同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要签字,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租地合同。二、出租土地争议怎么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1、营业税5%;2、城市建设税7%(县级为5%);3、国家教育费附加3%;4、地方教育费附加2%;5、出租合同印花税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2023-05-06
    108人看过
  • 土地出租后,承租者转租出去合法吗
    需依据实际情形来做判定。若涉及农民集体所持有的土地,则在得到超过三分之二参与会议农民或其代表的同意,同时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审批之后,方可将其进行租赁转让。另一方面,针对国有土地而言,国家拥有所有权,可授权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承包运营,以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生产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024-05-2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出租是出租方按约定条件向承租方提供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并收取租金或以其他形式获得补偿的行为。其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更多>

    #土地出租
    相关咨询
    • 信阳土地承包出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
    • 土地出租与土地承包的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还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托管。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它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
    • 承包土地能否出租,有那些相关的出租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是对土地本身基本使用价值的出让,主要发生在农业用地方面。土地租赁本质上属于债的关系,不发生物权的变动。二者在期限上也不同,租赁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而租赁权是债权。
    • 土地承包人能否出租出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
    • 土地承包种植果树出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如有不明白的,可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