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一般是不可以的,对于缺席判决一般只会针对于贪污进行贿赂犯罪的案件还有严重的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些才可以判决,其它的一律都是不行的。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
一、哪些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呢?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二、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在实践中,存在着交叉管辖的情况,对此,应当按照六机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办理,即:“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主罪与次罪的划分,应当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为标准。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三、驾驶员涉嫌醉驾取保候审手机会被监控吗
醉驾被取保候审手机不会被监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四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六十五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
判决期间可以缺席刑事案件吗?
1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缺席几次才能判缺席判决?
495人看过
-
缺席判决后还能自首吗
491人看过
-
离婚判决能否缺席?离婚诉讼的缺席判决
173人看过
-
缺席判决是否合法在刑事案件中
348人看过
-
什么是缺席判决,离婚能缺席吗
128人看过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
刑事案件自诉但是判决会缺席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5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一般是不可以的,对于缺席判决一般只会针对于贪污进行贿赂犯罪的案件还有严重的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些才可以判决,其它的一律都是不行的。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
-
缺席自诉案件可以判刑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06-18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案件,对于缺席判决的,能否缺席判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诉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
-
刑事案件的裁判事宜能不能缺席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0不可以,刑事案件,被告人必须到场。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判决期间可不可以缺席刑事案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5只有贪污贿赂犯罪可以缺席判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