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机构登记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00:21 89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机构登记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医疗机构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医疗机构类别答疑

网友提问:

关于医疗机构的类别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答: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

(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

(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

(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

(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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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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