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险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
(六)保险车辆拖带其他未保险车辆(含挂车)或被其他未保险车辆拖带;
(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或无有效的合格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4、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车辆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5、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6、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7、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十一)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二)除本保险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97人看过
-
医疗责任赔偿标准
1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4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责任赔偿标准
41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责任标准是什么?
279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责任标准是什么
181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医疗机构任何责任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9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有哪些赔偿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情形包括: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条例》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相违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为行政法规的《条
-
如何认定医疗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3医疗责任应根据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确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专家鉴定小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确定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二)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引起,其他因素起次要作
-
医疗机构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