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00:21 94 人看过

农村土地征用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那么,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农村土地征用中可能涉及哪些不合法的现象?针对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问题,有哪些对策加以解决?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征用程序不到位。

土地征用原本必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而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大部分未按规定操作,用地单位往往仅在征得被征地农户同意后,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私下订立征用协议。稍民主一点的被征地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在毫无民主的情况下仅以其它会议的形式甚至个别人以个人意志代替村民代表会议,私下买卖土地。从而导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的缺乏公开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严重侵犯村民及村集体的利益。

2、土地征用协议内容不规范。

土地征用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土地征用协议应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实中,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往往比较粗糙,土地征用价格往往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涉及土地征用条款的规定比较简单,表述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土地征用款只规定总额而未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项目的具体数额;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模糊,一般无违约责任条款。由此容易发生纠纷。

3、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突出。

部分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农民群众对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标准缺乏知情权、参与权,一些基层村组织拖欠、截留、挪用、私吞征地补偿款,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不合理或未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没有树立依法用地的意识,或独断专行、滥用手中的职权,对征用土地的价格、土地征用款的分配以及用地的性质等重大问题不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由集体讨论决定,缺乏应有的公开性和民主性。有的还私下收取不正当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非法转让土地,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引起群众的不满。

4、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方式比较单一。

土地被征后,涉及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培训等多方面的内容。而现在农民权益保障都是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的办法,一旦被征地农民花光了被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后,生活就较难得到进一步保障。

5、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合理。

土地征用款的分配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权益,土地征用中由于部分村干部违规操作,缺乏公开性和民主性,个别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无形中损害村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出现分配比例、分配对象的分歧,以致部分村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损害外迁户、外嫁女和离婚妇女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法:

规范征地程序,严格依照程序征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买二手房时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房时常出现哪些问题(1)注意事项1——避免中介公司暗箱操作。一些中介机构以个人购房的名义,以现金的形式购买业主的房屋,并以购房的形式赚取不正当的差价;此外,虽然业主已以名义出售房屋并取得房款,但事实上,如果中介公司将该房地产(尚未过户)用于其他用途以业主名义从事违法销售活动,业主仍不能拖延。购买二手房与中介的协议中可能有霸王条款。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会出现霸王条款,主要原因是代理协议中没有对代理人的销售时间和未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偿标准进行限制。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就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3。在交易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所有费用都必须由买方承担,但非法中介并没有明确告知买方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只是告知买方购买标的房产所需的价格。其实,所谓“包干价”远高于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和税费。注意事项:房屋本身的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
    2023-05-08
    140人看过
  • 哪些问题是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产权状况复杂、承包关系不清、权属争议较多等现象突出,它们盘根错节、相互交织,阻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总结起来,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承包地确权基础不牢。1998年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中,少数乡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土地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权属信息不明确;致使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出现“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现象,给当前确权工作增加了难度。2、确权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二轮承包时基本都是靠竹竿和皮尺传统方法丈量,确权登记颁证则要求测绘精准、程序规范,主要是依据GPS现场测量定位,甚至要采用航拍彩图、鱼鳞图测绘等现代技术,投入大;调查摸底、影像解释、制作地图、信息录入等工作流程,需要村民到场见证签字,解决现实问题需要村民多轮开会协商,费时费力,村民和外
    2023-05-05
    265人看过
  • 农村公路建设中的用地征地问题
    1、如果村建公路的土地属性是征用的,则会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揶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2、如果村建公路的土地属性仍是农用地,则属于“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活跃农村经济,加强城乡交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经过多年的
    2023-07-07
    354人看过
  • 处理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的实用方法
    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合法吗甲方:XXXXX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X(简称乙方)为发展我县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决定在修建,需征用乙方位于的土地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诚信的原
    2023-07-02
    49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地分配方式不同,一般是按照比例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分配。例如,山东就规定70%归被征地农民,30%归集体作为发展资金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遵循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要看具体情况。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
    2023-07-02
    2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问题的理论研究
    在目前的情况下,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已经有些困难了。但是,我国近年来不断的征收开发集体土地。过度的开发建设使我国为数不多的土地进一步减少,耕地不足问题更加严重,直接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和现代化进程。征地过多也造成失地农民无田可种。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到5000万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据调查,很多农民失去土地后主要有三种谋生办法:一是闲置在家。靠土地补偿金生活,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问题。二是靠政府的安排进企业上班。但是在有些地方,政府安置存在局限性,加之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不能全部照顾安排。三是进城务工。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单一,在城市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而且还会给城市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目前对失地农民有四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费。
    2023-06-08
    1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2、农户参与率低、入社意愿不强、社员缺乏积极性。3、合作社资金不足、人才缺乏。4、合作社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5、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不稳定。一、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是什么意思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证明个体对合作社所有权的一种凭证,持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可以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流转、继承权等权益。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股权证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签发,以户为单位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二、合作社欠款谁来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承担的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三、种植中药材有补贴吗种植药材国家并不会给予补贴,但各个省市的政府对这方面
    2023-06-22
    31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有哪些常见问题
    1.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2.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3.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
    2023-05-05
    242人看过
  • 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事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
    2023-05-05
    386人看过
  • 办理银行贷款时经常会出现哪些问题
    1.你们的贷款是不是正规呢?答:我们是专业做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并且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行业里有着很好的信誉和口碑,你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对我们进行了解,我们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这点你可以不用担心。2.你们的贷款是怎么办理的?我们办理贷款的手续并不复杂,你只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身份证、工作证明、工资证明等相应的资料就可以办理,我们会在一定的工作日后通知你审批的结果。3.我的贷款额度可以是多少?贷款审批额度主要是根据你的信用等级、每月收入情况等标准,以及你提供的材料综合评估的,我们会尽量帮你争取最高的额度,当然也需要你的配合和支持。4.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怎么办?我们是结合你的实际情况约定的还款金额,如果不能按期还款的话,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并且还会产生滞纳金,如果发现是恶意拖欠的话,我们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所以还是希望你能够按时还款最好了。5.在银行已经办过贷款的还能在这边贷款吗?如果你
    2023-05-05
    21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签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1、屋内设施的维修问题。2、租房前确认租房用途的问题。3、口头约定的内容最后不能实现的问题。4、所租房屋为二手房东转租的问题等。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规定双方权利责任。一、租房房屋老化问题由谁负责租房房屋老化问题,由出租人负责。房屋老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1、二氧化碳和水分结合产生弱酸,和墙壁、混凝土等产生化学作用;2、房屋内的设施因为化学成分产生变质,加速了房屋的破坏。如是人为损坏,那么由租客进行维修。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把这方面的问题也加到条例里边,会更加有保障一些。二、租房哪些东西坏了不用赔偿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租凭期内房东和租客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
    2023-06-22
    99人看过
  •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自2011年中央部署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问题重重,疑虑声很多。15年7月,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向农业部发送了一份报告,同时抄送中央农办、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告指出,由于低价竞争、政府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导致粗制滥造、地方政府资金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国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本来是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农地确权成本高,现行政策下收益又极小化。确权是为了带来诸多收益,确权后应有利于土地转租、抵押和买卖。但就目前政策来看,农地确权所确“承包经营权”显然不能买卖,仅允许转租和抵押。且对中国而言,绝大部分农地、尤其是占主体的破碎农地,其转租价值非常有限,而抵押价值则几乎不存在。破碎且规模小的承包地即使可以转让,理论上也可以到银行
    2023-08-17
    4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霸占问题
    调解委员会
    农村土地被霸占的,可以报警处理,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该如何处理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
    2023-03-19
    339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农村征地问题?
    征地要合法。如果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强征农民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民,可以向其上级土地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土地管理法》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关于补偿标准,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二)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三)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对象是谁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
    2023-07-02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拆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农村征地拆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2、征用土地公告不。 3、不告知听证权。 4、调查工作不细致。 5、补偿、安置不到位。
    •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什么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6
      1、土地征用程序不到位。土地征用原本必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而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大部分未按规定操作,用地单位往往仅在征得被征地农户同意后,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私下订立征用协议。稍民主一点的被征地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在毫无民主的情况下仅以其它会议的形式甚至个别人以个人意志代替村民代表会议,私下买卖土地。从而导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的缺乏公开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严重侵
    • 农村房屋及土地征用赔付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协商不成尽快起诉维权把,避免经过诉讼时效
    • 试用期会出现哪些常见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
      试用期常见问题: 1、《劳动法》规定的“以上”、“不满”是否包括本数。 2、员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单位,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3、岗位发生变动如入晋升平调后,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如何理解。 【法律依据】
    • 农村自留地征用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首先,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首先由政府将这些地块收归国有,然后才能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其次,农村的自留地,也属于耕地性质,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如果涉及耕地的,必须由国务院审批。详见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三,你这种情况遭起诉,是不多见的。可能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用地手续。如果没有,你可以向土地部门举报违法用地。如此看来,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