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执行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42:46 52 人看过

一、限于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二、保留犯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三、不得没收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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