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和反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00:29 297 人看过

人民法院对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不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保全其财产,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对当事人不申请的,责令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的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人。财产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决适用于下列情形:一、不予受理;二、管辖权异议;三、驳回诉讼;四、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二百七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护措施。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诉讼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担保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担保人就被担保人XXXX诉XXXXXXXX纠纷一案,对其向贵院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担保人愿以自己的XXXX(财产权属凭证见附件)为被担保人所提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担保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有关的全部费用。此致XXXX人民法院担保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
    2023-05-05
    155人看过
  • 反担保保证书和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保证书是反担保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时出具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反担保人提供保证的形式(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额,反担保履行的条件和方式,反担保的责任范围,违约责任及有效期限等。反担保保证书是关于反担保人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要约,保证人一旦接受,即为承诺,保证反担保合同依法成立。反担保合同,是反担保人和保证人共同签订的约定反担保事项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反担保的方式,反担保的金额,反担保履行的条件和方式,反担保的责任范围,违约责任及有效期限等。反担保合同不同于反担保保证书,它是合同双方直接的意思表示,一旦签订,即依法成立和发生法律效力。一、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什么期限为准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2023-03-13
    76人看过
  • 保证反担保和抵押反担保区别
    抵押担保与抵押反担保的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换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并且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一、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一)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1)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1)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二)主合同解除:担
    2023-03-12
    197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费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所以只能申请保全争议的财产数额既3.5万元。2、民诉法仅规定在采取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3、在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没有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才能申请执行一、离婚前怎么对车辆保全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
    2023-03-09
    243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收费
    诉讼保全是一种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就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为了防止财产受到损害,对财产的一种保护,一般是由财产的所有者申请的,但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诉讼保全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不得收取服务费。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
    2023-03-06
    395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解封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想解除财产保全,应该依法提供担保后,申请解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
    2023-05-01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诉讼保全担保与反担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诉讼保全与反担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8
      诉讼保全,又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
    • 保险公司提供诉讼保全反担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7
      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范围相同,具体包括:①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②上述支出款项的利息;③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含质物的保管费用)。
    • 诉讼保全中的反担保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可以是银行等保证人的担保,也可以是实物担保或者是无形财产权等权利的担保,不同的担保方法可以互相取代。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担保财产的价值或担保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或金额。财产保全是为了使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又与案件争议的数额相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
    • 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担保收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1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