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和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8-24 02:18:17 370 人看过

一、主合同和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主合同和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为,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二、从合同无效影响主合同么

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这是《民法典》中关于担保合同地位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由此规定可以推知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从合同有哪些

从合同有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合同类型,从合同是需要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一般情形下主合同无效后,从合同也会变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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