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责任人的提示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26:45 192 人看过

合理购买保险,科学分散风险

赔偿权利人应注意加强通过保险分担风险的意识。运营车辆往往体积庞大,致害后果常较为严重,赔偿金额较大,建议将牵引车和挂车都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运营车辆的挂车未投保交强险,虽然未违反法律规定,但发生风险时,侵权责任人投保的商业三者险承担了原本可由交强险理赔的赔偿责任,如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限额不够赔偿数额,则需侵权责任人自行承担余下的赔偿数额,而如果挂车也投保了交强险,侵权责任人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不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在目前交通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非运营车辆亦应综合根据驾驶人技术、车型条件、行驶频率及环境等情况,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合理选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金额。

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

1.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不可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过度疲劳驾驶。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为规范的规定,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在临时停靠时提示同乘人员开门下车前注意周围车辆。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对车上运载物是否掉落、遗撒,以避免对后车行驶造成安全隐患,在发现有运载物遗撒道路上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及时报警清理,排除隐患。

2.车辆所有权人与管理人应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妥善管理机动车辆。车辆所有权人与管理人在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前,应审查车辆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定期年检、是否存在缺陷、驾驶人有无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人是否符合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如车辆所有权人与管理人疏于审查,法院可依据其负有的过错判定其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管理维护单位应注意维护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道路管理维护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尽可能避免因怠于审查而存在的管理维护缺陷,尤其对多有大型运营车辆通行的高速、国道、省际道路等运载物遗撒道路而引发事故的多发路段,应着重配备监控设备和监督人员,对妨碍通行的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维护道路通行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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