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在肇事方已赔偿的情况下,职工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呢?
刘某为鄄城某有限公司车间工人。2009年4月19日下午,刘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L2(腰)椎体爆裂性骨折。刘某受伤后,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交通事故责任方起诉到鄄城县法院。经法院调解,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8万元。事后,刘某申请工伤认定,2009年12月22日,鄄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刘某上班途中发生的该起伤害事故属工伤。2010年8月3日,经菏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伤残程度为9级。由于该公司未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刘某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终止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由该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51907元。2010年12月1日,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10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803元,6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8760元。该公司不服,诉至鄄城县法院。
该公司认为,刘某的各项损失已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赔偿了14.8万元,已超过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民法赔偿的填平原则,刘某不应得到双重赔偿,故刘某要求该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011年5月13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3万元。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2005]201号)的精神,劳动者的工伤系第三人侵权所致,按照我国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劳动者也可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可以在工伤事故中获得双重赔偿,但因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费用,原则上不予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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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遇车祸在上班途中如何获得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上班,出车祸,怎么获得赔偿?以想获得工伤赔偿为例: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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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遇车祸可以获得与车主保险的双赔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可以的,既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医疗费、误工费等产生一次性的费用,只能请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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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赔偿包括上下班途中遭遇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定是工伤吗并不一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不一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本人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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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伤者获赔偿后能否再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可以。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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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职工上下班途中遇车祸谁赔偿啊,谁知道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9一方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关于排除工伤的情形主要关注的职工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自杀自残等。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是重要判断因素。所以,职工本人即使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也要视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从而实施严重的违法行为,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相反则否。另一方面,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