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7:34:07 137 人看过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系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呢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予;

3、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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