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7:31:25 185 人看过

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一、发生土地纠纷怎么办?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纠纷产生原因的历史考察
    1、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土地改革、合作化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土地改革是通过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按人口平均无偿分给农民。如1950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十一条规定:“分配土地,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地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抽补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之。”土地改革使农民实现了几千年来的“均田地”梦想,按人口无偿均分的做法也符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朴素“均贫富”思想,因此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为了防止贫富分化和为工业化建设提供支持,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了合作化运动,1958年更开始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我国的工业化发展战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将我国农业带入难以为继的境地。农民迫切要求改变生产方式,1978年或更早些时候,在全国不同地区,如四川
    2023-03-22
    223人看过
  • 土地纠纷调解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纠纷调解需的原则:①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③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④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一、行政复议调解原则效率原则高效是行政复议的重要特点,行政复议调解也必须反映这一特点,防止久调不决,给当事人造成诉累。调解在程序上具有灵活性、简便性、效益性等优点,行政复议的调解要充分利用这些优点,提高效率,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复议决定,不准拖延。中立原则在行政复议调解中,行政复议机关要始终保持中立的“超然”地位。行政复议人员要充分尊重法律的规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能心存偏私、偏见,要站在中立的位置公正调解,不能为片面地追求调解结果,而采用变相威胁、压制、限制一方权利等方式、方法。公益保护原则在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拥有的实体处分权必须限定在行政机关依法拥有的法定职权范围内,不能为了换取与申请人的和解而超越或放弃法定
    2023-06-19
    153人看过
  • 最有利的土地纠纷证据有哪些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包括: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土地纠纷处理方式有: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3、行政裁决及复议: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
    2023-03-25
    234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处理?
    关于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采取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
    2023-03-07
    141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产生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纠纷(一)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分析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1、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法律的空白和“盲点”。3、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4、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5、司法强拆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6、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维权意识不够。7、房屋征收信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8、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着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二)应对征地拆迁纠纷的策略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2、尽快制订出台有关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
    2023-06-02
    140人看过
  • 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1、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一个好办法是因地制宜。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多是为了地邻之间某家多种了一垄半垄、某家地边过了一点界、甚至于某家拔草时往自家地里扔了一把草。对于类似这种气死公安、难死法院
    2023-03-16
    468人看过
  •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有哪些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有:1.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薄弱;2.喜新厌旧;3.婚姻家庭观念淡薄,不能很好的担负家庭责任;4.法制观念淡薄,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被曲解成没有限制条件的了,非法同居与重婚等,不同程度的引发纠纷,甚至离婚;5.家庭暴力。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2.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5.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1.离婚依据不同,协议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2.时间不同,协议离婚一般需要
    2023-04-30
    109人看过
  • 个人借款纠纷主要有哪些原因
    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2、没有还款无保证。出借人出于朋友、亲戚关系,或碍于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财产或找保证人,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还款没有了约束力,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在所难免。3、借据、收据不规范。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就属于高利贷。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2023-06-24
    485人看过
  • 法定继承纠纷注意原因有哪些
    1、自行协商:因为有继承权的各方当事人,都是亲友,所以原则上,还是以协商为主。协商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2、村民(居)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通过说服教育或者亲情感化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
    2023-02-23
    445人看过
  • 商业保险发生纠纷有哪些原因
    商业保险纠纷的成因:1、投保人对保险条款未加细读即盲目投保。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理赔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尤其是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或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设定义务的条款。否则,就有可能达不到保险的预期目的。2、投保人对保险人变更保险条款未加注意继续投保。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在续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变更保险条款,而投保人往往对此不加注意,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3、投保人瞒保、骗保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金。而实践中,投保人瞒保、骗保的行为并不鲜见。4、保险代理人不遵守代理职责违规操作。有的保险代理人为了揽取业务,夸大保险功能,随意承诺保险利益,诱使消费者投保,为日后的
    2023-04-26
    279人看过
  • 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有哪些
    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从全国闲置土地案例来看,“政府成因”导致的闲置土地无论是宗数还是面积,都远超企业自身原因,所以有必要对土地闲置成因中的政府因素进行分析说明。非净地出让导致交地时间延迟、土地闲置。土地非净地出让原因很多,其中根源性因素是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期望值与补偿方案不匹配。为加快报地进度,提高征地效率,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对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的前期工作做得不扎实,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未能被征地农民彻底了解,以致村民后期反悔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政府虽然供了地,但由于征地拆迁工作进展艰难,交地时间被迫延迟,项目单位无法如期进场建设,达到规定时间即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规划的临时调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的变更,相关规划可能须要不断调整。而当企业完成拿地后,若有关规划须调整,企业原有土地建设规划往往不能及时做出应对,以致后期土地因无法建设而被迫闲置。此外,一些企业因着眼于自身利益申请调整规
    2023-04-30
    100人看过
  • 旅游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一、旅游纠纷的类型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五)按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分类,可分为争议双方为一人争议的单一性纠纷;争议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争议的共同性纠纷。二、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1、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游行为而引发的纠纷
    2023-04-17
    471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哪些原因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如下原因: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拒不协助,或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不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探望义务;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4、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其他主要原因。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有什么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如下:1、错误认识,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2、报复心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3、抚养费给付不到位,有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给付不了或不愿给付抚养费;4、不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的不良教育下,对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致使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父母他方;5、探望权滥用,部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借频繁与子女见面之机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
    2023-07-27
    119人看过
  • 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的特征
    一、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的分类有以下几个:1.土地确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不同主体间就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界限等问题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纠纷。2.土地侵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对他人已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构成侵害,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引发的争议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成员(承包户)之间,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与外村承包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各类纠纷。4.土地行政争议。此类纠纷是指因相对人对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争议纠纷。二、土地纠纷的特征土地纠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023-06-0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产生有哪些原因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主要问题有: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 4、被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5、进行土地调整的承包地; 6、因子女结婚分户的承包农户; 7、因离婚分户的承包户; 8、人员变动的情况的承包户; 9、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户; 11、不符合分田条件的农户; 12、有家庭人员死亡的承包户; 13、代种他人承包地的承包户; 14、已承
    • 农村地区因征地引发的土地纠纷的原因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3
      农村地区因征地引发的土地纠纷的回答,农民自身层面缺少自上而下的维权途径,在中国农民维权非营利组织发展进程十分缓慢,政府不能够听到农民维权呼声。种种现有制度设计的安排和农民可支配资源的缺失,使得农民维权行动也只是一种韦伯意义上的“情感行动”。农民征地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缺少权益表达的途径,随着农民个人利益意识的苏醒,农民选择极端的形式集体或个人地维护权益。
    • 产生房地产纠纷有哪些原因?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4
      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规范的原因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有哪些原因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5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
    • 土地确权纠纷是哪些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