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害身体权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9:14:29 225 人看过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侵害监护权

所谓侵害监护权,就是以监护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侵害监护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侵害监护权行为,是监护法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监护人的监护权的行为;广义的侵害监护权行为,还包括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侵害配偶权

所谓侵害配偶权,就是以配偶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侵害配偶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侵害配偶权仅指第三人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广义上的侵害配偶权还包括配偶之间的侵权行为。

侵害配偶权的表现形式包括:(1)与对方配偶发生性行为。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发生性行为或者非法同居;(2)挑拨离间夫妻感情,即对夫妻感情进行挑拨离间,致使夫妻感情不和乃至分居、离婚;(3)人身伤害导致对方配偶性利益请求权无法行使,即行为实施人身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性功能丧失,从而间接造成了受害人配偶无法行使性利益请求权;(4)其他侵害配偶权的行为,例如,向有吸毒习惯的配偶提供毒品等。

广义上侵害配偶权的表现形式还包括夫妻之间的侵害行为。例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而构成对他方扶养权之侵害、一方不履行监护职责而构成对他方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之侵害、一方擅自收养子女而构成对他方收养子女权之侵害等等。

3、侵害亲属权

所谓侵害亲属权,就是以亲属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侵害亲属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侵害亲属权专门指第三人对亲属权行使设置障碍,广义上的侵害亲属权还包括亲属权人之间的侵害行为。

狭义上侵害亲属权的表现形式一般包括:(1)侵害扶养关系。这种侵权行为最主要体现在对生命权和健康权侵害造成死亡和残疾的侵权行为中;(2)强迫、诱使具有监护关系的亲属脱离监护。即通过强迫手段或者欺骗等手段,使具有监护关系的亲属脱离监护,构成对监护权侵害的同时,也是构成对亲属权的侵害;(3)第三人侵害亲属权中其他权利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身体权相关文章
  •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1、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前述侵权行为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商标侵权侵权行为有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
    2023-03-22
    248人看过
  • 婚内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有哪些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主要包括:1、财产侵权。如转移共同财产,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等;2、人身侵权。如家庭暴力、遗弃、与他人重婚、同居等;3、婚内侵权行为的其他种类。一、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起诉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网络侵权管辖法院在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
    2023-03-19
    77人看过
  • 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根据专利审查制度的规定,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两种类型,既可以是原创性的发明,也可以是改进型的发明。产品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这种产品或物质是自然界从未有过的,是人利用自然规律作用于特定事物的结果。如果某物品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加工或改造而存在,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产品发明,不能取得专利权。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
    2023-03-03
    328人看过
  • 侵害公民身体权的种类及侵权赔偿的范围
    一、侵害公民身体权的种类(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强行剃除他人眉毛,尽管不会造成肉体痛楚,也不影响健康,但对一个人身体外观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十分严重的,因而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
    2023-06-01
    83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的七种方式
    一、侵害身体权的七种方式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2、非法侵扰公民身体。3、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破坏。4、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5、因违反义务之不作为所生之侵害身体。6、不当之外科手术侵害身体。7、损害尸体。二、身体权有精神损害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材料1、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2、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3、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2023-04-14
    217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
    一、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强行剃除他人眉毛,尽管不会造成肉体痛楚,也不影响健康,但对一个人身体外观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十分严重的,因而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
    2023-04-17
    46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身体权
    词条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它是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包括四肢、器官、毛发等。不可以自由装卸的假肢、假牙、心脏起博器、人造器官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也属于身... 更多>

    #身体权
    相关咨询
    •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种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30
      侵害身体权的种类有: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 侵权责任种类具体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侵权行为种类: 一、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 二、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 三、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 (一)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 (二)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 (三)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应注意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行为, 侵害身体权有哪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
    • 人身损害赔偿种类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4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种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交通事故型。因交通事故而引发人身损害赔偿。 2、打架斗殴型。因邻里风波、买卖纠纷等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人身损害赔偿。 3、工伤事故型。各行各业,特别是一些具有危险性的行业因缺乏安全意识或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 4、产品质量型。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商品致人损害。如啤酒瓶爆炸、化妆品不良反应等导致人身损害赔偿。
    • 婚内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种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0
      (1)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有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少分、不分财产,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 (2)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